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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书,还有若干“第一次”可以证明我的缘浅。比如,我读的第一部小说,也是第一部大部头书,乃是《欧阳海之歌》。此前所读,都是故事或通讯报道一类,《闯王李自成》、《战斗的越南南方》,等等。也读“毛选”,最感兴趣的是第四卷后面的注释,里面有关于三大战役敌方伤亡人数的统计,淮海战役最“辉煌”,毙敌、伤敌、俘敌五十五万,我亦因这数字最为兴奋。于此可见彼时读书的胃口(与书何干?),一如看电影,情之所钟,唯在所谓“战斗故事片”,如果不是男童尚武天性,便是受“斗争”氛围的影响。如此爱“热闹”,像《欧阳海之歌》这样的书居然读完,而且难以置信的是,至少读过三遍以上。唯一的原因,是当时实在无书可读。 我自己在新华书店买的第一本书是《沸腾的群山》,作者为谁已经忘却,书名一定是对的。价钱是一元左右,当时不算小数,就我当时绝少零花钱的“经济状况”,解囊时委实需要几分“慷慨”的豪气。偌大书店,取此而不取彼应有理由,但可以不问,因为书店里文学一类的书大都看过,包括买的这一本,拣这本下手,纯是因为买书的行为本身。而比起《牛田洋》、《征途》、《虹南作战史》、《较量》之类,《沸腾的群山》更看得下去。此书不知何时被处理了,大约后来对其“书”的资格有所怀疑,置于架上亦脸上无光。于今想来多少有些后悔:如同曾经拥有的《学习与批判》、《朝霞》等杂志一样,留下来也算是“文物”了——除本义之外,也可解作“文革之物”。 家无藏书又买不到书,要读书,似乎只有借。图书馆是借不到什么书的,印象中很长一段时间里,就没见图书馆开过门,中学的图书馆、公共图书馆都是如此。后来开放了,也没什么书可借。“文革”后期,书的禁区稍稍松动,有些“文革”前的书又外借了。我拿了父亲的借书证隔三岔五往南京图书馆跑,《雁飞塞北》、《边疆晓歌》、《军队的女儿》、《野火春风斗古城》,等等,看了一大堆。不知道图书馆根据何种标准决定哪些书可让读者阅读,也想不起自己是如何选择,也许大体上是看书的厚薄吧,那是饕餮式吞书的年纪,几册薄书借回去,不几天就看无可看。我只记得每次借书时的忐忑,若是借书处的人因人证不符拒而不借,我就有断炊之虞。 当然这么说有点夸张,我借书其实还有别的来源。我向所有具有可能性的同学借书,他们并非书的主人,所以我其实是在怂恿他们将父母、哥哥姐姐的书取出或盗出。向人借书,也得有点资本,手上有货,才可互通有无。《艳阳天》一度是唯一的资本,此外可喜的是,上世纪七十年代初重印的几部古典小说名著,内部可以买到,父亲未放弃此项特权,我于是得以用这几部书作筹码换书看,这些书在当时可算“奇货”,以之生“利”,“暴利”何止于十倍?但比之于我的胃口,以书易书的资本还是少了些,只好辅之以借鸡生蛋之法,比如甲借一书于我,许以三天期限,我一天看完,便拿去与乙做交易,令其两日归还,得乙书快速看完后没准又拿去与丙做交易。如此买空卖空,委实读了不少书,只是借来借去,环环相扣,也时有失去控制的危险,不止一次,时限已到,书仍是“君问归期未有期”,结果往往是短期的翻脸。 借来的书五花八门,从《赤脚医生手册》到《安娜·卡列尼娜》,从扬州评话《武松》到石印本的《济公传》,从《文艺复兴至十九世纪资产阶级人道主义人性论言论选》到手抄本《一把铜尺》。清楚记得借到的第一本书是“文革”前的中学语文课本,我是不愿将教材视为书的,但那课本实在比我们用的以语录、大批评、小评论为主打内容的课本有趣得多,所以居然也如获宝物,读得津津有味。 不仅内容,我借得的书,形貌上也是千奇百怪。在此爱书人乐道的所谓“品相”,休要提起,因为这些书中,称得上全须全尾的就不多,只可叫作残书——不是“冷摊负手对残书”的“残书”,是真正的残书:或有头无尾,或有尾无头,或者干脆无头无尾。有一部俄国小说我特别喜欢,大段大段摘录了许多,但书开始的二十多页不翼而飞,结尾缺了多少页不知道,反正是未了,我竟一直不知道读的是何书,直到十多年后一次在资料室随意翻书,翻到冈察洛夫《平凡的故事》,觉得似曾相识,这才蓦然回首,终于能够对号入座。而另有几本那时读过的残书,至今还是不知其名,恐怕也将永远是无头案了。 如此如此,这般这般,我青少年时代的读书经历,实可作为书荒年代的证据。奇的是每说到书,最易记起的就是这些,也许忆苦思甜是每个人都容易产生的冲动吧?求知欲最旺盛的年头未能遍读好书,记忆的空间被许多不相干的书或只可谓之印刷品的书占去不少,实在是一大憾事。但要说书与我整个无缘,倒也不确,即使在“文革”年头,钻头觅缝,掐头去尾,我也还读过一些堪称好书的书,此其一;其二,二十岁上下,“文革”总算过去,读书朝无禁区的方向发展,昔之所失,有了恶补的机会。最要紧者,书与我虽是一度无缘,我对书则自小到大,始终是未免有情,而这“未免有情”,在我看来却是最大的缘分。 见异思迁,移情别恋的时候是有的。比如一度陶醉于古典音乐,到处搜寻磁带,每日花在倒带上的时间,端在读书之上;一度疯狂看碟,进出音像店的次数,绝对超过逛书摊书店;每到世界杯之时,则又心神不属,即得好书也要束之高阁。然而以上种种,好比一晌贪欢,世界杯之类是数年一次的高烧,搜带寻碟亦是某个阶段的疯狂,终不似对书的兴趣一以贯之,来得持久。以杯中物作比,其他爱好如喝酒,喜读书则如饮茶,喝酒是一时之醉,饮茶是每日之需。以男女关系作比,则其他爱好如偷情,任他高潮迭起,亦只是干柴烈火,须臾而尽,喜读书则如老夫老妻,足以白头偕老。何况饮茶亦自有另一番陶醉,老夫老妻亦未必就没有狂喜。 谈书即抬举书而贬低其他,对我的其他爱好,未免有些不公。不过平心而论,这也并非对书的客套。犹记年轻时喜做各种测验,有次三五人闲聊,便有命题,问若置身荒岛而限带三本书,如何取舍?如何回答已忘却,过后倒超出范围想了一想(何必一定是书?)。想来想去,必需品之外,最是不能离弃的,还是书。其实还有更具预言色彩的测试:旧时有抓周一说,小儿若在诸般物事中单挑了书伸出手去,那就是命中注定,与书有缘。但小时父母都在忙工作,而且是革命工作,这等迷信活动,怕是根本未曾想起,由此我也就失去了关于该问题最简明的验证机会。当然喜读书与否虽无干一生休咎,以婴孩无意识举动一举而定,也还是近于儿戏,而且为父母的心中所想,恐怕不在书之本身,而在读书带来的功名富贵。不信问问一心盼着小儿直取书本的父母,可是希望小儿日后成个书虫?望子成龙者口中所谓“读书种子”,与书虫绝对是两码事。 认定书中自有千钟粟、颜如玉且确乎“求仁得仁”者,我们不能说他不读书,范进等辈,做梦都想中举,头悬梁锥刺骨,读书劲头不可谓不大,但所读之物我们未必认它是书,其人我们也不愿称他是与书有缘之人。以此标准,抓周其实往往导致误判,一个明显的例子是贾宝玉,这位哥儿伸手便去抓脂粉,后来果然也满脑子姐姐妹妹,可看看他读《西厢》一类无用之书的劲头,我们岂能说他就与书无缘?圣人曰:“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与书结缘者,当作如是观。 照孔夫子说法,“好之”、“乐之”都是较“知之”更高的境界,也就更难企及。我则固执地以为“好之”、“乐之”是较低的门槛,“知之”难乎其难。盖因我将“好之”、“乐之”解作一种情感态度或是状态,对书未免有情,也就可以“入我门来一笑逢”。不拘有用之书或无用之书,要说“知之”,则吾岂敢?然而不求甚解,任它糊涂,自谓“好之”也还勉强当得起。 所以有时我也疑疑惑惑地想,自家恐怕也还算得上是个与书有缘之人。 发蒙 旧时小儿开始读书认字,谓之“发蒙”。我的“发蒙”,当然是在小学。外国文学方面,当然的,要迟得多,算起来要到初中,这里的一个关键人物是高我三个年级的小孔。他的作用不在指点门径,而在一下子把我给镇住,相应地,他的方法不是循循善诱,而是醍醐灌顶——虽然他自己浑然不觉。 小孔家就在学校操场的西头,没事常在学校里转悠,自老师到低班学生都认识他。老师、他的同年级学生都叫他小孔,低班生也胡乱跟着这么叫,——虽说不无“僭越”的嫌疑,他倒也不以为忤。小孔长得肩宽背厚,腰粗腿粗胳膊粗,粗黑的头发始终长不到一寸,下巴结结实实,一个鼻子势大力沉。或许这鼻子力道太大,压迫得嘴唇不易掀动,小孔说话瓮声瓮气的,像是有点大舌头。 我和小孔差了好几级,他既非邻居,又不是某个同学的哥哥,论理不会有什么瓜葛的,也不知怎么就算认识了。 ( 重要提示:如果书友们打不开t x t 8 0. c o m 老域名,可以通过访问t x t 0 2. c o m备用域名访问本站。 ) 初一的暑假,我和几个同学向老师讨了差事,每天晚上到学校的图书馆当看守,校园里有座小山,图书馆就在半山腰上。正是喜好群居的年纪,我们每次都有一两个“编外人员”来入伙。四五个人坐在由山脚下通到图书馆的最上面几级石级上,海阔天空,言不及义地神吹。头顶一天星斗,脚下是蒙蒙眬眬、空空荡荡的操场。更深时分,夜凉如水,人家的灯火渐次熄灭,四周的各种声音归于沉寂,就觉自己的说话声变响起来,咳嗽一声,传出去老远,打个哈欠也清晰可闻,真如置身空山之中。 有一静必有一动。我们也时常下山去骚扰。小孔家就在校内,也是我们的骚扰对象。几个人裹了大毛巾扮作土匪模样,携了弹弓、弹弓枪去偷袭,一个高喊“小孔!小孔!”,待他从家里出来,这边黑暗中一阵齐射。小孔中了弹,便骂道:“小狗日的,让我逮到打个半死!” 也就是骂骂。晚上在家闷得慌又无处可去,他时常要来找我们玩。往往是冲了澡之后,肩上搭了块毛巾,哼着样板戏大摇大摆走上山来。到了我们堆里,他自有一种高班生在低年级学生面前特有的见多识广、居高临下的派头,当仁不让就做了中心。有天我正抱了本千辛万苦弄来的《契诃夫短篇小说集》在看,小孔又来了。从我手里拿过书去翻看几页,问我:“契诃夫是哪国人?”我说是俄国人。他听了便抛下书,露出看不起的神情。“苏联小说不灵,”他道,“都是跟法国学的,法国小说一等。”我虽还看不出契诃夫的好来,但书前面译者说他是极伟大的,心里就有些不服。小孔却不理会,只自顾自说道:“有个莎士比亚晓得不晓得?写过一本《罗密欧与朱丽叶》,绝对精彩!”于是便讲这故事。我得说他擅长的是旁逸斜出的乱侃,讲故事并不高明。说了几句他便推说记不清楚,掉过头来纵论法国小说家。“莎士比亚还不算什么,巴尔扎克更棒。还有更厉害的,知道不知道《茶花女》?——小仲马写的。他老子叫大仲马。《基督山恩仇记》没看过吧?那是没的话说了。”这一连串的名字我闻所未闻,但他讲得眉飞色舞,我们倒也听得津津有味。 那天晚上小孔神吹到很迟,就在我们那儿睡了。人多,桌子拼成的通铺睡不下,小孔和我们当中一个叫阿五的,一横一竖睡在了借书还书的曲尺形柜台上。我们都还没发育,阿五更生得瘦小,睡在那里更衬出小孔偌大一个身胚。众人渐渐入梦,我大概是最后一个睡着的。小孔瓮声瓮气打着鼾,蚊香隐隐的一点红亮是黯淡的,黑暗中也见不出缭绕的烟缕。迷迷糊糊地我还在想,《基督山恩仇记》或许比《水浒》、《说唐》更有意思吧?如今教着外国文学史,当年小孔报出的一串作家的名字时常挂在嘴边,那些书也早都看了,自然也就知道,莎士比亚实在要比大仲马、小仲马伟大得多,但我还是忘不了那一次的“文学启蒙”。有次到留在母校的中学同学处串门,说起过去认识的人,他告我小孔现在当着体育教师。一时回想起当年的情景,不禁悬想,要是哪天在大街上恰好撞见,向他提起这段往事,不知他会怎么说。 也许他会说:“哪有这回事?”不过更可能的情形是招呼了之后,他要似是而非地想半天:“你不就是那谁吗?”似乎在当时,很熟的样子,他也单认人而不大知道我们姓甚名谁。毕竟,他是高年级生。 残书 有一首旧诗,何人所作,全诗的意思,都记不得了,只记得其中的一句:“冷摊负手对残书。”“冷”、“残”二字透出几分萧索的味道,但读书人逛书摊,其实是快意的。这里的“残书”想必是喜欢讲究版本的人常说的“残本”,或抄本或刻本,总之是绝版书,虽残缺不全,却极少见极难得,多少有收藏价值。我所说的“残书”与此无干,不过是本当寻常可见却又被翻看得破烂不堪的书罢了。 我上小学、中学时看过许多这样的残书。那时差不多所有算得上“书”的书都已被划为“四旧”,不是被烧掉,便是被封存,留给我们的读物,领袖著作加宣传小册子之外,大约就只有《较量》、《虹南作战史》之流的准文学了。所幸旧书中颇有一些漏网之鱼,它们成了我钻头觅缝捕猎的对象。可是这类求爹爹告奶奶,打拱作揖借来的书中,全须全尾的难得一见。《青春之歌》大约是我读到的第一本残书,这书“文革”前的印数少说也在几十万之谱,却成了奇书。我看的那一本想是经了无数人的手,书角卷曲,直角变了钝角,四边形变作多边形,切边的书成了毛边书,而且封面封底都没了,糊了张牛皮纸替代。然而这书内容大体完整,要算是好的。我看过更不成话的书,往往是从十几页开始,到最后的高潮将来未来或是正是热闹之际,却又戛然而止,没了收梢。最奇的是看过一本《烈火金钢》,说“一本”是太奢侈了,确切地说我拿到的是两沓纸:从四十几页到一百多页,从二百多页到三百八十几页,像是活页文选。 这是残缺严重的,还有一些比较起来虽缺页不多,却难以卒读。我读残书的一个重要来源是一个绰号叫“二乌鸦”的邻居,他有一同学的父亲沿街收购旧货,南京人称作“挑高箩的”,我看到的《说唐》就是“二乌鸦”从他的一堆废纸里倒腾出来的。大概是民国初年的本子,比三十二开还大些,一页上怕塞下有一千五六百字,撑得天地皆满,字挤着字真是“间不容发”。纸张已翻得发毛,字迹模糊不清。不唯如此,这书还是遭了腰斩的,——不是金圣叹斩《水浒》的“腰斩”,是书真的断成了两截,只有书脊还连作一气。要破半天功夫将其中一页逗拢来,这才可以将就着看下去。 这样的残书如今是见不到了,很难想象这样的书会有人要看,而且得到时竟是如获至宝,欢天喜地的。很后悔当时没从人家手里断下一本来留着,留下来倒是可以给书荒的年代作个见证。 闲书 何为闲书,何为正经书,有时是很难说的。按照通常的划分,凡茶后饭余供消遣的,那是闲书;读了可以致用的,或者意在“通古今之变,究天人之际”的,便是正经书了。学术书、教科书,当然是正经书,小说散文戏曲,还有所谓纪实文学之类,就被目为闲书。只要看看家长鼓励小孩看什么,不许他看什么,就可了然这界限。然而这是从书本身的性质着眼,而书是死的,人是活的,书的正经与否,有时也在于看书的人。同一本书,在张三是闲书,到李四那里也许就成了正经书;王五须正襟危坐读的,赵六读它或许只是出于消遣。大学理工科的学生常对中文系的同学羡慕不已,想他们无须啃枯燥的数理化,整天看小说,多少快活?殊不知中文系的学生也有一大堆并不好懂的书要看,即如小说,平日兴之所至地看看,那书似乎是和颜悦色笑脸迎人的,等到要用来做研究、写论文,那书好像忽然板起面孔,一本正经,拒人千里了:要看出道道,不易;说出个子丑寅卯,更不易,要查参考书,要摘录,要苦思冥想——有趣变为无趣,真是不胜其苦。所以临了,学中文的人对文学往往不及其他科系的学生那么纯情。 这是闲书变为不闲的,相反的例子也不少。数学书抽象难懂,总是正经书了,可我在一本传记中读到,有位政治精英日理万机之余,偏以这类书作消遣,说是一进入那公式推导的世界,便身心俱泰,万虑全消。砖头厚的字典,常人看来是乏味透了,偶尔查查生字尚可,逐条看去就“难以卒读”,可大学者如钱钟书却读得津津有味,如醉如痴,仿佛看的是惊险小说。有位文学教授出差在外无事可做,拿下本旁人推荐的武侠书消磨时光,不想翻了十几页便昏昏欲睡,第二天找来一本班扬的《天路历程》,一气读完,这才大觉过瘾。 书而能成为闲书,使人轻松,一个必须的条件是易懂,倘若要打点起十二分精神去对付,轻松变为紧张,那就是求闲而得忙了。上面那些高人或是生有异秉,或是天分极高,或是训练有素、道行高深,读正经书亦不觉其难,这才可以优游书中,好似闲庭信步。至于那位教授读不进武侠,当然不是“江湖”险恶,“天路”易行,而是胃口养精致了,好比听惯了名角的戏,草台班的戏听了自然不入耳。这在常人就办不到,也无须办到。不过即在常人,正经书偶或充了闲书的时候也是有的。大学二年级时考文学理论,本当抱了教科书和课堂笔记大看特看,大背特背的,但我对四平八稳的教科书一向反感,对背书更是头疼,每到该温书时,就像被逼着做功课的顽童,拖延得一刻是一刻。这种时候常会随意抓过一本书胡乱翻看。有一次手边恰好放着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便极无聊地拿了看。这书只有比教科书更难懂,平日再不会有兴致的,事实上以往看过几次,看来看去还在十三四页,这一次却上了劲,居然一口气看了七八十页。——并非学问长进,豁然开朗,实在是“两害相权取其轻”,只要能躲开教科书,似乎什么读物都是好的;衬着考试的“大痛”,黑格尔的艰深只算可以忍受的“小痛”,甚至是不无惬意的了。尽管那次考试过后我再没碰过黑格尔,但在那几天,黑格尔在我确乎具有闲书的意义。 正襟危坐读《金瓶》 《金瓶》者,《金瓶梅》是也,是中国人就知道,这是数得着的“淫书”。因为“淫”,所以禁,是屡禁屡止,还是屡禁不止,要看话怎么说。有一点可以肯定,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想犯禁的人,多,能得逞的人,少。我居然得逞,而且是在“文革”年间,自己也觉得难以置信。 虽然得逞,能不能就算读过了《金瓶梅》,却应打一问号,盖因所读乃是最最奇特的“版本”,全部字数,不到两万。其时正在读高中,“文革”后期,书荒仍在蔓延,乃钻头觅缝,四处搜罗,真可谓“于书无所不窥”。的确是“窥”,因要弄到一部非常之书,常要使用非常手段,一旦到手,又须避人耳目,暗中读之。有一同学,父亲是某大学中文系资料室的头儿,近水楼台,常能接触到奇僻之书,其中便有《金瓶梅》,一度还带回家中。我同学窥测多时,奈何老爸防范甚严,绝对地“坚壁清野”。忽一日,同学神情诡秘拉我到学校一背人所在,告我一惊人消息:《金瓶梅》藏身之处已被发现,他爸要出差,下手就在今夜。其后整整一天,我满怀期待。再见面时,同学表情却很是复杂,似在估摸我的失望,又似在期待我的狂喜:出差之前,他爸已将《金》书转移,但是——他从书包里拿出一硬面笔记本,这是他失望之余在父亲房中大肆乱翻,于一极隐秘处搜得:“全是从《金瓶梅》抄下来的,諔(c hù)得一塌,绝对!绝对!”南京话中“諔”有下流之意,“得一塌”译成普通话,就是下流到家,黄得不能再黄。 自然有一番万万不可示人的千叮万嘱,亦自有一通绝不外泄准时归还的赌咒发誓。揣了一本“得一塌”的宝物,一睹为快的急切,可以想见。上课时全无心思,却又看它不得,回家后亦不敢轻举妄动,熬到夜深时分,确信父母已入梦中,这才成其好事。打开笔记本,前面有一段札记,当然是同学父亲所写,大意说他藏有香港版洁本《金瓶梅》一部,抄家时居然漏网,亦属幸事。书中淫辞艳语,尽皆删去,未得全豹,不无遗憾。近资料室购入木刻影印本《金瓶梅词话》一部,乃将洁本所删者抄录于下,唯标点系自加。云云。后面便是正文,漂亮的钢笔正楷,清清楚楚,一笔不苟,却是零零碎碎,一段一段,中有空行,每段前后皆标有“上接××页”、“下接××页”字样,当然不成书模样。但我哪里管得了这些?从窥“淫”的角度说,“瓶”中“精华”,已是萃于一编,怎一个“諔”字了得? 读时的感觉,用“五雷轰顶”形容,绝不过分。里面多有韵文描写,读得似懂非懂,然“不求甚解”亦能“得意忘形”,满目是人体器官,满目是傻大姐所谓“妖精打架”,男男女女摘了面纱,原来有此别一世界,亦燥热,亦惊慌,并非怪力乱神,却有怪力乱神的恐怖。彼时的大陆还是清教徒式的教育,一代人的性启蒙,常以料想不到的方式悄悄进行,《子夜》可以当黄书看,《赤脚医生手册》也可成为发蒙的读物。只是以我的阅读,如此这般的启蒙,其刚猛的力度,实属空前。由这不寻常的“书”,我也有了一段此前此后再不曾领略的阅读经验,人物轮廓、故事情节一概不晓,却连估带猜谙晓其中的“动作”。我之初次邂逅《金瓶梅》,便是如此。 第二次与《金瓶梅》打交道,却是光明正大,但是怎么说呢?反正也可一记。这时已是一九八四年,我在南京大学读研究生,论文做的是张爱玲,张受《红楼》、《金瓶》影响颇深,追本溯源,也该一读吧?就去系资料室借,答复是,书,有的,但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读,确有需要,须得系主任批文一纸。于是打报告,无非是研究需要云云,系主任是我的老师,知道并非诳语,大笔一挥,同意。 第二次去资料室,发现这里有一只蹊跷书橱,虽说书库里多为书架,书橱却不是没有,所怪者唯独它一把锁锁将起来,看看里面货色,也就猜到几分:“三言二拍”、《俊友》、《小酒店》、《娜娜》、《隋炀帝艳史》、《包法利夫人》……都是昔之所谓“黄书”。这时“思想解放”已非一日,《读书》杂志在倡导读书无禁区,然“遗留问题”总得一个一个解决。想来这一橱书便是“文革”扫黄遗产,百废待兴,解“黄”洵非当务之急。摆在那里,倒让人知道,读书禁区,曾有多大。但《红与黑》也在其中,却是出人意表,或是设限时“宁可错杀三千,决不错放一个”,也未可知。《金瓶梅》养在深闺,则应在意料之中,盖橱中诸书虽有黄毒,相比之下,却是小巫大巫。有剧毒者,待遇自然非比寻常——乃是在一只绿色保险箱里藏身。 资料员费一番功夫打开保险箱,取出的却是蓝色封套的线装书,两函二十册,我应有如对故人之感,因那正是影印万历本《金瓶梅词话》,上世纪六十年代出版的,十年前读的“抄本”,就是由它衍生。可怜我相逢未必曾相识,竟然不知。这一版据说印得极其有限,专供某级以上的高级干部。高级干部政治觉悟高之外何以抗“黄”能力亦高于常人,可以不问,尚有几部流入学术机构,以备研究之用,全不顾当时研究者多是待罪之身,就已应被视作法外施恩。 “予生也晚”倒成了幸运,非高干非专家也能一睹真容,不料恭逢盛世,我的“研究”却不能正常进行。书不能外借只能坐读只是其一,其二是当时并无阅览室,借书处仅有长桌一张,就在借书柜台前,人来人往,正当要冲。“雪夜闭门读禁书”,自然“不亦快哉”,大庭广众读黄书,滋味如何?要命的是常有熟人经过,作为寒暄一部分,要问所读何书,一遍遍回答则不啻晓谕众人,这家伙在看黄书。然有问不能不答,答了便有人凑上身来,陪着看上两眼。这一看更让我浑身不自在。《金瓶梅》黄毒,遍于全书,稍翻几页,便现色相,陪读者或者无意,我则不免心虚,好像时时有被抓“现行”的危险。 如此这般,读书成为受罪,才读两册,已生倦意。《金》书与我的研究,怎么也是间接关系,下这么大功夫,似无必要;有读“精华本”的经历在前,也算曾经沧海,猎奇犯禁的冲动也有限。但费了精力争来的权利,弃之可惜,而《金》书本身,确有可观。所以还是硬着头皮读,每星期总有两三日去到资料室,每次两三小时,端坐而读,一脸的“非礼勿视,非礼勿听”。看到应伯爵插科打诨,尚会不由笑出两声,看到西门庆潘金莲在床上折腾,表情却只有越发地严肃正经,——下意识里也是要以这表情,以正视听。如此前后二十多天,资料员开保险箱计二十余次,《金瓶》工程,终于大功告成。 平日读书,最喜卧读,再正经的书也是枕上读之。这一次居然能每日端坐两三小时,也是奇事。想当年,斜倚枕上学《毛选》,现而今,正襟危坐读《金瓶》。效果如何呢?不问可知。目不斜视,反倒难得其中三昧。看来维持端正坐姿、严肃表情,也需不少精力,若有余裕,本当看出更多精彩,再有余力,回想多年前所读抄本,将那些黄段子还原,这段当在“兰汤邀午战”,那段应入“醉闹葡萄架”,也未可知。但是哪里能够?现在还有印象的似乎只有一鳞半爪,有一句却记得,当时曾抄下: 那妇人独自冷冷清清立在帘儿下,望见武松正在雪里,踏着那乱琼碎玉归来。 “乱琼碎玉”是滥调,我不喜,但整个句子却好,入画。 我为书狂 香港有部名为《我为卿狂》的电影,似乎是三级片,这里套这片名,是想暗示有的时候,人的确可以是好书如好色的。其实我想说的也不仅是我,个别的书痴、书迷为书而狂,这在哪个时代都有,此外我在书迷里“狂”的程度够不够级别,也是个问题。我想说的是上世纪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大陆读者对书的一种群体性的疯狂,——是饥荒太久的缘故。 不同的时期,疯狂有不同的表现形式,“文革”中,就只能是地下或半地下,因有非“法”色彩,仅限于钻头觅缝地觅书,暗中饕餮般地吞食,顶多是“暗潮涌动”,不可能具有群众性的规模。到改革开放之后,书店架上渐渐有些可称为书的书了,疯狂才是形之于外的。以我所见,最有声有色的表现,当数其时书店不时出现的抢购场面。 形成抢购场面得有两个条件:一是有得卖,倘像“文革”中那样,书店根本无书可卖,当然无从谈起;一是严重的供不应求,倘像如今这样,但凡你想买,要多少有多少,也就不会有抢购之事。且说自一九七七年开始,肯定是得了上面的指令了,出版社开始选择一些保险系数较大的名著,大量重印,过去求爹爹告奶奶还很难借到的书,比如《安娜·卡列尼娜》、《鲁滨逊漂流记》、《古文观止》、《唐诗三百首》等,居然在市面上可以见到了,真让人喜出望外。这是应急的法子,现写、现译,都要一个过程,“文革”前出过的书,纸型还在,拿过来就印(我那时买的西方文学书,繁体的、竖排的很是不少,若新出则肯定是简体横排),快得多,——好比赈灾,都是仓里的陈米。肯定会让今之出版商欣羡不已的是,许多书一开机就是几十万,饶是如此,市面上还是一抢而光。这是可想而知的,照常理,有文化的人家中多少该有些藏书,买书应是逐渐地添置,无奈“文革”之凶猛甚于秦火,绝大多数可称为书的书都被当作“封资修”,烧了,封了,当废纸处理了,又无像样的新书出来。此时买书,对旧有藏书的人,是重起炉灶,对我这样年纪的人,是白手起家。拜“文革”之赐,我以为说书籍需求量之大“史无前例”,不算夸张。 抢购之事,现在也是有的,据说前几年《哈利·波特》英文版某日子夜时分全球同步首发,大陆大城市里就有许多人夤夜排队等着买。书店搞某部畅销书的签名售书,大排长龙的情景也可一见,但那属于身份消费或名人效应的范畴,与我经历的图书抢购性质完全不同。现在的抢购目标明确,不见兔子不撒鹰,我们当年往往听了个没头没尾的消息,说新华书店到了一批新书,也不知具体的品种,便闻风而动,到时候逮着什么买什么。消息怎样传播是个谜。广告的概念是没有的,也许只是书店门口贴了张海报,说什么什么时候“欢迎购买”,也许是报上的某个角落里有一行小字。多数人家还没装电话,当然更不要谈网络,消息只能以相当原始的方式传递。不过不用愁,到时候该知道的人都会知道,届时书店尚未开门,门前已是人头攒动。我疑心书店方面未必情愿广而告之,反正那些书类似皇帝的女儿,不愁嫁。而消息动静越大,他们在维持秩序方面承担的风险就越大。无奈患着“读书饥渴症”的人腿勤,不知道行情就老往书店跑,生恐错过新书上柜的时机,而且如同美食家之赶头汤面,早早地就来候着。门甫打开,人群一拥而入,直扑心目中的重点柜台。我不止一次看到开门的营业员被涌进的人群挤撞到一边,气得高声嚷:“慢一点行不行?!”买书的人平日也许是谦谦君子,这时哪里顾得上说抱歉,头也不回往里去了。据说挤坏了玻璃门,压坏了玻璃柜台的事,也发生过不止一次。 也有些人是能掐会算,或是嗅觉灵敏的,大体上总能码准大批新书开卖的时间。星期天概率最大。一九七七年初秋的某个星期六,一朋友告我第二天新街口,南京最大的那家新华书店有一大批西方文学名著发售,也不知从哪儿得来的消息。我平日只要无事,总是日上三竿才起,那天居然五点多就挣扎着爬起来,早饭未吃,牙不刷脸不洗就出门。六点钟不到就到那儿,路上还没什么人,除了买菜打豆浆油条的,就是下夜班或上早班的,再不就是倒马桶的。满以为起了个大早,不想赶了个晚集:门前已黑压压聚集了一两百号人。有拿着书报在看的,有两眼向天背外语单词的,也有交流书情,猜测今天会有何书出售的,“一星期前上海卖《大卫·科波菲尔》,南京没卖过,今天该有卖的吧?”“上次排队到跟前,《红与黑》卖完了,不知会不会有新到的拿出来卖?”诸如此类。像提前暖场,说得人心里痒痒的。书店应是八点半开门,到八点多,人越来越多,里面有工作人员出来让排队,人群一阵骚动,万众一心齐向前,结果队没排成,将店门挤得水泄不通。书店一看这阵势,哪里敢开门?一直到九点,还没动静,大概在想对策哩。这边等着买书的已是一片哗然,高喊“开门”的有之,脸红脖子粗冲着里面质问的亦有之,其情其景,让我想起《闪闪的红星》围攻囤粮居奇的一幕,领头的拍着米店上着的门板大嚷:“为什么有米不卖?!” 书店采取的对策是转移阵地,九点钟时有人执了喇叭出来说,书改在不远处的体育馆出售,请到那边排队。你可以想象当时的群情激愤。不过大多数人是现实主义者,争个一两句即回过神来,再不讲理,撒开腿就往那边跑。不像是一群读书人,有几分像暴民。 移往体育馆是有道理的,盖当时体育馆的售票窗口都是水泥墙上开出的拱形小洞,还没小脸盆大,与玻璃柜台相比,在里面就像待在掩体里卖书,安全性方面有天壤之别。我没看见书是怎样运到里面去的,也不知道在不知里面究竟有哪些书又不大看得到的情况下,隔着那样一个窗洞,交易是如何进行的。只记得来了专门的人维持秩序,并且晓谕众人,不排好队书就不卖。威逼利诱之下,一条足有两百米的长龙终于形成,而当十点多钟前面终于开始发售时,人群又复汹涌向前,队形仍在,只是长度骤然缩短,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忽地消失,后面人的胸贴着前面人的背,几乎喘不过气来。我经历了一生中与外人身体最最亲密的接触,挤压之下,分明觉着胸口的一颗纽扣嵌进肉里,疼得很。 将近十二点的时候,我终于艰难地推进到窗口。里面营业员报了些书名,我问还有什么,回说都卖完了,于是,在花了六个多小时的工夫之后,我捧回了原先并没想买的《汤姆·索亚历险记》、《唐诗三百首》和一套《一千零一夜》。 好多年后,我不止一次向学生说起那回买书的经历,一边说,一边觉得自己像个忆苦思甜的贫农老大爷。 第二辑 乐在其中 书累 老话说,书到用时方恨少,其实还应补一条—“书到搬时只嫌多”。都是说书,这里“多”与“少”却有有形无形之分,“恨少”是恨肚里少,“嫌多”是嫌架上多。读书是要读进肚里才算数的,无如太不容易,替代的法子是充以满架图书。朝夕晤对,虽不能将满架图书化为满腹诗书,至少向往之诚是有了。所以平日并不嫌其多,坐拥书城,关起门来,反有顾盼自雄之慨。然则到了搬家时,问题性质大变,书成为实实在在的累赘。 此时谈不上什么“相看两不厌”了,要把一大堆书弄走,想想都累。首先搬家公司就喊累。钢琴之类倒寻常,因在意料之中,见到已然打包随处堆放的书则莫不倒抽一口凉气。接下来自然是要求加价。我想这也是应该的,看搬运工一趟一趟地扛,委实辛苦。但搬书之累,其实不在搬,而在理:打包、上架,均不可假手于人,否则一些书很可能就此下落不明。不是担心帮忙的人中出个把孔乙己,是担心自家不能让书各就其位,日后要找某些书,必得下“众里寻他千百度”的功夫。 理书的过程开始往往不无惬意:许多隐于书堆或是屈居书架后排的书忽然露面,有意外之喜,如同旧相识久不谋面,一朝相见,少不得要寒暄两句。东翻翻,西看看,也是一乐,里面多少还有无端将其打入冷宫的歉疚之意。如此这般,且理且看,自然是进展缓慢,归类打好包的没有多少,屋里却是更其狼藉,结果很可能是误了搬家的佳期。既然时不我待,态度上不免就前恭后倨,起先还想着细细分类,以便日后取用方便,到最后不胜其烦,胡乱打包了事。这过程到书迁地上架时多半还会再演一遍:打包时寄希望于上架前的重加整顿,到时候却又弄得不可收拾,盖因分类是个苦事,若书买得杂而乱,就更是如此。好像怎样归类都难得要领。某一类书,一格放不下,不得不与他类共置一处,不少书又难成其类,孤家寡人。此外虽迁居时不免添置书架,到时一排还是不够放,于是乎何者当居于前,何者当隐于后,又成问题。现如今有些富人也大肆买书,以示风雅,那是怎样摆放都不成问题,大套的书,齐刷刷一字排开,如同纪律严明的方阵,反正不看,无须查找。无如书于我辈,观瞻之外,还要读的,如何是好? 到最后,理书的劲头连强弩之末都说不上,将未上架的书不由分说塞进去,就算完事,心里也分明知道,有些书,这一去怕是“侯门一入深似海”,再被找见的机会比那六宫粉黛谋皇上一次临幸的机会都少得多。可惜珍重之意敌不过厌烦之念,此时也唯有一念——好便是了,了便是好。想想刚开始理书的斟酌再三、斤斤计较,真应了圣人言,“靡不有初,鲜克有终”。 也就在这时候,会有对买书之举的反省:这许多书,买它做甚?当然是为了读。不过我的书虽不算多,心里也是清楚的,这辈子,决计读不完。何况如果没有断然措施,架上的书还会与时俱进。每次理书都是对读书多少的检验,检验的结果则肯定是架上未读的书与已读在读之书的比例以令人尴尬的方式形成越来越大的反差。 当然可以说以备查考,但至少于我,这理由最不能成立:买书再多,多不过图书馆,且图书馆秩序井然,分类、编目,查找起来比家里还方便。反倒是家里的书,任意为之地摆放,时间一长,忘其方位。我就有这样可笑的经历,明知买过某书,甚至确知书就该待在架上某一格的后排,翻腾半日,就是找不到,不得已,又跑到图书馆去借。真是:高文典册枉自多,找来找去找不着。 既然如此,何必要买这许多书?据说高人如钱钟书,根本就不藏书的,家里只备工具书。钱氏的博闻强记,常人难及,他讥嘲的“两脚书橱”,我辈怕是做不到。图书馆的书终归要还,买些要紧的书,有必要。问题是看看架上,倒是没要紧的居多,这却做何解? 这事后来我终于想明白了:如我之辈,乱买书也正如女人乱买衣服,说到底就是一个占有欲,或者就是为了买书的快感本身,其他的种种理由,倒在其次。女人要买衣服,总能找到充分的理由,我辈买书,何独不然?应常备的书,要买,急用的书,要买,打折的书,要买,便宜不占白不占,好书,不能不买,书不咋地,装帧设计美观大方,也要买。要紧的书,自然要买,没要紧看了舒服的,也买,心里的底线是,若看了不合己意即送人,正如女人买衣时会想,自家穿了不合适就转送,决计不会浪费。反正要想买书,不愁找不到理由。这里面有一条理由最靠不住,是对那些可买可不买的书,总想着,现在是不会看,说不定哪一天就会读,一如女人见猎心喜,对某件衣服意意思思,用类似的理由说服自己。事实是那衣裳也许买回家便压了箱底,再无出头之日。 读书买书,本是雅事,这样想来,如我这样的乱买书,也就见出其中的俗,比女人的恋衣癖,并不高明到哪里。那么,就此改过自新?没那么容易,癖之为病,已有“病字头”为证,然癖之为癖,也正在其要改也难。现今有句流行语,叫“屁股决定脑袋”,想明白了没用,屁股还会赖在那里。所以几乎是可以预见的,待搬书的短痛过去,好了伤疤忘了痛,照样大包小包往家里拎。 一笔糊涂账 淘旧书是雅事,逛折扣书店则不是——不过是图便宜而已。有个朋友的太太最喜欢买便宜货,比如水果店里贵的水果不肯买,路边有哪家拖来了便宜货,一买就是一堆,买回家吃不掉,烂掉三分之一,算起来比买好水果付出更多。我买便宜书的情况类似,新书、旧书是论需要买,把关甚严,折扣书则常常敢于奢侈,可有可无的也一摞一摞往回扛,结果堆得要紧的书时而找不见。 饶是如此,遇书店还是刹不住脚要进去。这一次是与同事游完贝聿铭的苏州博物馆,出来距火车发车尚有一段时间,想起过去对苏州古籍书店的良好印象,于是打的前往。这书店书籍流通的确快,旧书、折扣书占了四楼满满一层,而且品种多且好,有些南京新华书店原价卖着,这里一概对折出售。自是大喜过望。 不想东张张西望望,流连多时,待到下手之际,忽发现只剩半小时就到发车时间。于是手忙脚乱,付了钱赶快走人。不料后面还有一连串的“不料”。上了出租车才知道,通火车站的桥在修,汽车需绕道,二十分钟决计赶不到。立时傻眼,问有什么别的法子,答曰三轮车桥上可通过,也许来得及。于是下了出租寻三轮。蹬三轮的师傅索价五十,没说的,走吧。赶到火车站,却是归不得也:火车三分钟前已然开走。于是去签票,结果特快变成了三小时以后的慢车,而且没座位。枯等三小时不是个事儿吧?于是决定凭票混进站去,找最近的班次,上了车再补票。“阴谋”得逞了,不过不是补差价,得重买票。车上无空位,总不能站几个小时?于是去餐车。餐车有规定,入内者须买二十元果盘一个,而且须一人一份,于是乎大吃水果,其量在日常所需之上。原以为这就算付了座位费,可以消停到家了,谁知一小时过后,列车员开始清理门户,说要准备晚餐了,要待下去也行,点菜吧——盒饭没有,那是供车厢里的,餐车自有餐车的待遇。于是点两菜一汤,计大洋六十余元,在装满水果的肚里好歹再腾出点地方,将倒胃口的列车正餐安置下去。 如此这般,终于排除万难回到家中。这时取出一摞书来翻看,应当享受“三军”过后的轻松愉悦了。不想刚才听我诉说一番遭际的家里人很利落地给我算了一笔账:买了一百多元钱的书,因系对折,占便宜一百元出头;误火车产生的各项支出相加,超过一百,这还没算上我舍近求远,将南京书店多半就有的书运回的搬运功夫。所以我不仅没占到便宜,反而大亏。数字是硬碰硬的,这上面看,肯定是亏了。但这账也要看怎么算,喜欢逛书店的人其实未必有当务之急,首在一“逛”,左顾右盼,披沙拣金的过程是最惬人意的。好心情也最是难买,而且书店照例不收门票。这样看来,我是赚了。当然说到底,这账没法算,一笔糊涂账。 借书与借钱 书向被认为是高雅的东西,钱有“铜臭”,书有的却是“书香”。凡物臭便有几分丑,香即是美与善。根据“家丑不可外扬”的道理,我们把钱藏在外人看不见的阴暗角落里,书则放在家中显山露水的地方。谁都不愿被目为逐臭之夫,所以向人借钱,我们先自气短,不免期期艾艾,口涩舌钝,对方亦面有难色,“王顾左右而言他”;如若是借书,我们便自觉堂皇正大,一概地理直气壮,书主则多半慷慨大方,而且往往不惜露“富”,将你未必知其所有的书主动借给你看。 从较为实际的方面说,借钱与借书的这点不同,想是因为钱是物质性的,宜于独占,书与他物不同,沾着精神的边,宜于分享,所谓“奇文共欣赏,疑义相与析”是也。巴尔扎克笔下的老葛朗台可以每日数着白花花的银钱自家闷头欢喜,甚至无需女儿赞一词,我们读一本好书固然也可自得其乐,却更巴望别人也道其好,仿佛那样一来自家的阅读快感便得了某种延续。所以即使再富有,没有几个人情愿借钱给人家花,而如果我们有几册别人想看而手头没有的书,情况就大大不同。 虽然如此,借书与人时的大方后面未始就没有一点“隐忧”,有的时候,对于有的借书对象,那担心甚至比借钱还多了几分:借钱牵涉的只是还不还,何时还的问题,只要还了,只要数目还是那么些,是不是原来的那几张票子倒无关紧要,反正它不过是充当“等价交换物”的。借书则除了对方据为己有或逾期不还之外,我们还要求还来的是原来的“那一本”。很少有几位书主没有碰上个把个喜读书而外兼喜“吃书”的朋友(公共图书馆因为是抽象的书主,借者中更不乏这样的“吃”书人),书籍一经其手,或卷角,或污损,或封面封底荡然无存,总之是面目全非,你竟至要怀疑他们的读书法是“寝皮食肉”式的。有个熟人借过我一本《契诃夫小说选》,还来时书的大半都留下重重压痕,合也合不拢,想是晚上“卧读”读到身子底下去了。此外封面上又留下一大摊墨迹,恰在作者像的前襟上,倒像契诃夫吃饭忘了系餐巾,挂下老大一搭幌子。我知道还来的只能是我的书,但千真万确不是“那一本”了——只好说是它的尸首。 或许是对书尚算爱惜的缘故,我的借书史上好像并无“吃书”的劣迹,只是我得坦承,我也并不能让书主全然放心,像许多人一样,我虽然绝无将他人之书据为己有的意思,有时却不免误了书的归期,以至于在几个书籍往来颇多而又极熟的朋友中间成了话柄。每当我在书橱前流连徜徉,他们便大起惶恐,而每当他们有书想不起借给谁了,十有八九先要将我列为怀疑对象,更有富于进攻性的,未及我露出借书之意,便即大张挞伐,历数某书某书尚归未还——居然还敢言借? 不过即在这时候仍可看出借书与借钱的不同。在借主一方,催人还钱只可远兜远转旁敲侧击,大家都要个面子,直奔主题多少像是上门逼债;催还书籍则大略都是开门见山,不妨直来直去。在欠债的一方,如是钱,往往如芒在身,羞愧难当;若是书,在心理上就压根不像是欠人什么,往往是言者汹汹而听者藐藐。而且虽则你已有五六本书未还,书主一通埋怨恐吓之后,还是照前一般把书借给你了,试想几次借钱不还,你还敢老着脸再次开口,还有谁敢再借钱给你吗?当然我想我在这上头还是改过自新的好,毕竟借书与借钱在有一点上是一样的:好借好还,再借不难。 枕上 不是鬓乱钗斜,被翻红浪时的枕上,乃是欧阳修所谓“三上”中的枕上。欧阳修在《归田录·二》中有一番夫子自道:“余平生所作文章,多在三上,乃马上、枕上、厕上也。盖唯此,尤可以属思尔。”这是说作文,后来就有人移到读书上,所谓“善读者,有三上之功,枕上、途上、厕上”。依我看,这人比欧阳修高明,至少他的经验远比前者更具普遍性,因为作文的人,毕竟是少数。 “马上”现在是早已没有了,不过不必胶柱鼓瑟,我们也可以置换成“车上”、“机上”、“舟中”。出趟远门,既无良伴,无人可聊,则读书实在是最好的选择——它也算是尚友高人。若恰是一卷好书,能够看得“入港”,旅途的无聊抛诸脑后,真可以不知终点之将至。但途上读书,却有一病,是周围环境的糟糕,长途车、飞机上犹可,火车上简直吃它不消。放在十年前,读书可以免谈,车次少,乘客多,差不多就要耳鬓厮磨地亲密接触,去趟洗手间要在人肉缝里穿行,人声鼎沸就不用说了,遑论读书?现在车厢里宽松多了,然而嘈杂之声还是不绝于耳,高谈阔论,打牌嬉闹,运气好碰上一节清静点的车厢,又有乘务员隔三岔五推着小推车经过,“豆腐干烧鸡、西瓜花生米”叫卖不停,不论手上是何书,都给你一个市井气的氛围。 “厕上”就要清静得多。小时候对大人打酱油剥毛豆之类的支派常以为烦,此时“躲进厕所成一统”,最是安全。这伎俩当然迟早会被大人看破,然而坚壁不出,其奈我何?成人之后,不必因攘外而安于厕所之内了,厕上读书,也还有可取之处,不然厕中时光,如何打发?便秘之人,一卷在手,还可释便秘的焦虑。不过五谷轮回之所,究非久留之地,盖抽水马桶之上,只有一种姿势,只可俯,不可仰,近于端坐,久则腰酸背痛。若是公厕,多半是蹲坑,不谈气味问题,单是腿部力量一项,就大有讲究。我有一同事好整以暇,每大解必携香烟报刊以赴,往往藏身厕位,历半小时之久,只听里面纸张翻动,间有烟缕飘出。饶是蹲功如此,他看的也只限于报纸杂志,正经书显然还是不宜。 是故“三上”之中,还要数“枕上”最惬我心。俞平伯曾有一警句,“站着是做人的时候,趴着是做狗的时候,躺着是读书的时候”,因其不合时宜的犬儒气息,没少挨批,然从“三上”的角度说,最后一句自可成立。我最喜卧读,不拘高头讲章,还是残丛小语,都要倚枕而读,才能读出味道。卧读的好处是放松,放松的状态,最能得趣,读书的种种姿势当中,没有比躺在床上更放松的。每每逛书店回来,对卧读之乐更有异样期待。往往是饭后,早早漱洗停当,洗个澡更好,而后,新买书堆于枕边,烟茶列于床前,人则斜倚床上,取书随意翻看,或读数页,或只看一后记,甚或只看看封面,一巡过后,这才择一惬心当怀者,慢慢读来。到这时多半夜已深,万籁俱寂,一灯萤然,无丝竹乱耳,无案牍劳形,书中意味,转觉深长,于此也就对所谓“虽南面王不易”稍有会心。 “雪夜闭门读禁书”,金圣叹视为人生一大快事。以我想来,那也必是在枕上。 开个店如何 有个学生,行将毕业,找工作成为头等大事。干什么好呢?她的愿望是开个花布店。但这是不可能的,知识分子身份的父母首先就不答应,所以花布店只能在想象中开张。干吗想开花布店呢?理由有二,一是喜欢卖花布的感觉,二是自己开店,不受人管,想怎样便怎样。很显然,这里的主调不是做生意,是趣味主义。 我原以为商界与自己离得很远,所谓隔行如隔山,现在学生要开店,至少有这个想头,而且近来发现,有不止一个舞文弄墨的熟人,不声不响开着店。差不多都是咖啡厅、茶馆之类,而动机也相仿,说是有个地方朋友聚聚,也不知是办沙龙还是做生意,反正赚大钱的是没有。虽然如此,我倒有些羡慕起来:只要不赔或是少赔,开类似这样的店倒有意思,也算是到山那边摸一把,不失为新鲜的体验。 既然喜欢书,开个书店如何? 若要开店,我就开个旧书店。书店是书的驿站,书籍在此歇足,却终是匆匆过客,旧书店新书店都一样。然而比较起来,旧书店从某种角度说有几分像图书馆,哪个年头的书都有,不似卖新书的地方,全是新面孔。而且新书店同一种书来上一大堆,旧书则常常就是唯一。有此一念,不由就想到学校附近常去的两家旧书店。其实严格说来,有一家只能叫折扣书店,卖的还是新书,只不过都是从出版社拉来的积压滞销品种。老板颇有眼光,傍着大学便大进学术类的书,而且本着薄利多销策略,通常打个三四折就出售。消息灵通,腿脚又勤,隔不多时就有新品种上架,不少书新书店还全价卖着哩,他这里就已是大打折扣了,所以生意特别好。有大批书到货时,淘书者闻风而来,这里竟可说是门庭若市。 另一家则是两样了,固然也有间接从出版社踅来的货,大部分则是地道的旧书。题着赠送字样的,盖着藏书章的,贴着图书馆标签的,卷了角的,打了“补丁”的……什么样的都有。门面很小,进去就有一种灰扑扑的陈旧感,往往只有二三主顾在翻书,老板通常是坐在门口袖手旁观。折扣书是做减法,大减价卖出,这里却是有减也有加,二十年前或更早出的书,肯定是加价出售。我买过一本一九八六年上海书店影印出版的《巴金的生活与著作》,原价一元六角,这里的售价是八元。何书当加,何书当减,加价几何,这其中的加减法运用之妙是存乎一心了。 以经济学家的眼光看,两家书店大约不过是两种营销模式的区别。以趣味主义的眼光看,后一种书店要有意思得多:一者旧书经读书人摩挲,沾着人气;二者要凭自家的眼光给书一一定价。我喜欢这样几乎一书一价的差别主义,看得准不准比起照章办事式的打折来,更有挑战意味,何况眼光带来的“暴利”也很刺激。若开店,我便要开这一类型的。——当然,这是没影子的事。 包书时节 许多书,在书堆里早已是“云深不知处”了,到搬家时却又有久违后的晤面,这里面颇有些是包了书皮的,让我想起自己曾经拥有的手艺——包书。以手艺而论,给羽毛球拍穿弦之外,堪称技艺娴熟的,似乎也只有这一项。 我上小学时学校似乎并无包书本的硬性规定,但那时已会包书是肯定的,只是技艺不精,也无特別的兴趣。技艺趋于成熟是上中学之后。有一好友,看上去五大三粗,笨手笨脚,偏是包书包得好,而且遇有包书机会便热情高涨,时常并我的作业本也给包了。书本一概包得熨帖挺括,以我看来,简直是天衣无缝。他又有一绝活,是一笔到头就能写出空心的美术字。题在书皮上,像模像样,煞有介事。 我不免见猎心喜。于是乎“学而时习之”,而且转益多师,不长时间,即掌握包书法四种,俱各精熟。其中较复杂者有二:一是将书的四角都包成一三角形,此包法的发明,大约是因于书角最宜翻翘卷起;另一种则是于压在书脊下的那片梯形折叠处之外,再在书皮下一刀。如此不拘何种包法,想包得好,最要紧者是沿书四边的几道折痕要讲究,我通常是将包书纸对折裹上书后,用指甲沿边括出极深的痕,令书形透纸毕现,而后将书取出,顺折痕折纸,又用指甲贴桌上,最好是玻璃板上用力刮折起处,令其薄如刀锋。这样包出的书自然见棱见角,书皮与书贴合无间。中学时常有军训,所谓“学军”,首在学守纪律,除他项之外,纪律也见于宿舍的整洁,比如整齐划一、叠得棱角分明如豆腐块的被子,我觉得自己包的书差可比拟,大多数人包书则如我们叠被子,怎么弄也是松松垮垮。 到我展绝学大肆包书时,那种书角包上小三角的包法我已弃之不用。这时已在读大学,“文革”过去,骤然拥有了不少可以称为书的书,包书的热情也随之高涨,过去的包书有时还有初学一门手艺的惊喜或炫技的成分,此时却真是爱书惜书了。渐渐有了一些书,就觉有个三角,书角处隆起,书在书橱里插紧了就碍事,而且书也变形。所以上世纪八十年代以后包的书都是另一复杂样式。这种包法对下剪刀的要求高些,书角处那道口子,剪浅了包不服帖,深了书角会有一点点露在外边,必得小心翼翼恰停在折痕交汇的那一点上。 但包书的技艺几年后就荒疏了,原因一是买书渐多,包不胜包,二是常忘了在书脊上写书名,找本书费大事,即使写了书名也不及原来的醒目。此外不拘白书皮、牛皮纸的书皮,包起来插在架上白白黄黄的一片,不大雅观。书籍装帧越来越讲究,再包书皮,好似靓装外面又罩件“蓝蚂蚁”年代的衣衫,略等于衣锦夜行。当然最重要的还是每本书的使用率已然大大低于从前,书多了,自然不会盯着仅有的几本颠来倒去地读,特別喜欢的书,会有不止一个版本,而相互借书也少了,“文革”年间一本书遍传熟人间的事更是没有。包书原是为了防止污损,碰得少,污损的可能性自小,何苦再多此一举?一本书被“消费”到几十年前那种程度的,的确也极少见了。 我没想到歇手二十来年之后会重操旧业,是在女儿上小学之后。与过去相比,这是地道的“奉旨包书”。头一天上学,领回课本练习簿计二十余册,宣布学校有令,第二天必须全部包好带去,不得有误。据说是为了让孩子从小爱惜书。意思是不错的,可惜明摆着是要家长代劳。按说以一技之长为女儿效劳,应有一分欣喜,无奈虽喜包书,却不愿认教科书为真正的书,应试敲门砖而已,从未有人因有一大堆课本而称家有藏书的,如若清理旧物,肯定也是教科书遭弃。练习簿薄薄一册,即从纯技艺的角度讲也殊少成就感。所以只觉厌烦。恰有一熟人打电话来,于是诉苦,对方是过来人,说你且有几年一年两度要应这差事哩。又告我一信息,说有现成的塑料包书皮卖,这却令人大喜过望。不料女儿又发话,说老师说的,必须自己包,而且必须是白皮,最好是旧挂历。既是圣旨,不可不从,那一日全家总动员,找纸,包书,写书皮,直忙到半夜。 这以后每学期开学,包书果然成为必修课,似成法定的包书时节。据说家有小学生的,家家户户都是如此,因想喊减负从学生喊到家长了,怎么没吁请把这项给减免了。当然比起催逼作业来,实在也算不了什么。我不是家中包书的主力,然不免也要帮忙包上几本,热情全无,虚应事故,包出来斜头八角,简直不成个样子。于是想起当年自己的包书时节。可惜任是如何吹嘘,没人信我曾经有过的手艺,连自己也有些疑惑起来。此番收拾书橱,倒给了我凭据——委实包得有模样。虽然恐怕不会再有主动包书的日子了。 披沙拣金 大学者王国维的“读书三境界”是人所熟知的。那是学人的读书,普通读者不要说最高的境界,就是“望尽天涯路”,又有几人能做到?何况他指的想必都是典籍,大多数人看的则多半是寻常的、好懂的书。不过即使是不上路子的读书,似乎也还有几个阶段,我不知道我的“初级阶段”是不是具有普遍性。 小学时代的读书可以“看热闹”三字概括无遗。不知道女性小公民是什么情形,男性小公民我是知道的,大都和我的胃口一样,书的内容最好玩武带打,要打仗或曰战斗,情节则是越紧张越刺激越离奇越好。我最初中意的书都属此类:《敌后武工队》、《烈火金钢》、《林海雪原》,稍后是《三国》、《水浒》、《说唐》、《说岳》、《封神榜》。我认定《说唐》比《水浒》更“好看”:《水浒》里哪有雄阔海手托千斤闸的壮举?鲁智深要算书里一等一的好汉,使的禅杖不过六十余斤,而《说唐》里的“天下第一好汉”李元霸舞动的却是八百斤一对大锤。即使学《毛选》,我也是读“战斗故事”的读法,对正文不耐烦亦心得全无,最喜欢的是第四卷中有关三大战役的文章的注释。我眉飞色舞地向小哥们吹嘘:“平津战役歼敌四十多万,而淮诲战役知道不知道?毙敌五十几万!”他们听得惊讶不已而又大觉过瘾,并且很羡慕我的“渊博”。 但是到上中学,尤其是念高中的时候,我已经对那种“看热闹”的读法自感鄙薄了。此时我大体转向了那些可划为“纯文艺”的作品,并且以文学青年特有的虔诚希望从中看出“优美”和“意义”。要捕捉到这些,似乎非有摘抄作辅助手段不可。那段时间我读书的唯一目的就是寻章摘句,整本书究竟讲了些什么倒在其次,后来我管这大肆摘抄的读书法叫“披沙拣金”。 我的摘抄大体分为两类,一是属于“优美”的,全是些“姹紫嫣红”的句子;更多的是关于“意义”的,即是各种各样的“哲理”。读书若是读不到一点哲理,那就算白读了。我的本子上于是荟萃了古今中外的警句格言,又分门别类:“理想”、“爱情”、“友谊”、“生与死”、“工作”、“男人”、“女人”、“荣誉”,等等。有几个同学与我有同样嗜好,也是摘抄的高手或曰专家,我们彼此常常交流,“取长补短”,那抄得多或是抄得高明的,就很有几分顾盼自雄的味道了。 给《译林》当枪手 一九七八年我刚读大学时,还没有“译林”一说,江苏出版的外国文学作品都打着“人民”的字样。记得看到过一本叫作《钱商》的书,就是如此。这书的作者是加拿大人阿瑟·黑利,其时在大陆很畅销,“上海译文”出过好几种他的书,以当时的标准,装帧设计像模像样,一相比较,高下立判。印象中江苏这边,也就是跟在后面捡漏的性质。后来有了《译林》杂志,主攻外国通俗小说,顾问名单上一溜外国文学方面大佬级的人物,钱钟书也在其中,创刊号上甚至还有他的题词(极少见他有这样的“雅兴”)。那时候对通俗感兴趣是名不正言不顺的,这杂志只开头翻过一两回就在我的视线里消失,钱钟书说话也不管用。再后来细胞分裂,有了“译林社”,可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作为出版社,它还是未能给我留下深刻印象,偶出几本好书,也是只知其书,不知出版社。再没想到后来有一段时间,我会给译林当“枪手”。 这大体上已经是上世纪九十年代末的事。二十多年下来,译林今非昔比,“十几个人,七八条枪”的创业期早成过去,译林在有些方面,比如当代的外国文学,可以和译文叫板,质和量与往日不可同日而语了。倒不是势利眼,见它做大了就来帮闲,九十年代以前,各家出版社宣传推广方面投入程度有限,译林也没找到过我头上。我是学中国现代文学出身,原与外国文学不相干,毕业后阴错阳差,留在世界文学与比较文学专业。这专业是由原先的“外国文学”而来,像中国的许多事儿一样,换汤不换药,招牌换了,还是那标人马,外间也还是过去的概念。循名责实,在其位谋其“政”,我就该是“搞”外国文学的。凑巧的是,我曾教过的袁楠其时正在译林“搞宣传”,以为余老师尚有“利用价值”,即邀我写书评。没有金刚钻,不敢揽瓷器活,在外国文学方面,我只能算是个业余爱好者,这点自知之明幸而我还有,以中文系出身的外语水平,钉是钉铆是铆正经论文写不了,“搞”外国文学,不敢。敢于应命,实因要求于我者,乃是书评,而书评者,至少从其自由、无固定套路的一面去看,未尝不可以就是一种读后感。既然外国文学是我所好,专门知识虽大大欠缺,“感”却不缺,有时候还颇多。此外还有一点“私衷”:因生性疏懒,若顺其自然,则只知随意读书,难得想到提笔为文,时不时有外力逼它一逼,于己无害,反倒有益。 于是袁楠便时来电话相“逼”。这种逼迫因逼得不紧,有其令人愉快的性质。所谓“不紧”不单指时间,更在评哪本书的选择上。最惬意的是“预备”的阶段:隔段时间就会收到一大包书,携归家中打开来这本翻翻那本看看,可以高兴一阵。当然,不是白送,袁楠的电话很快就会追来——余老师,书收到了吗?哪一本你要是喜欢,就帮我们写一篇?没喜欢的就算了。绝对好商量,催促之意却也尽在其中。 受命于出版社,帮着赚吆喝,名之为“枪手”,不能算冤枉。不过因为有选择的自由,大体上也就可做到“无愧我心”了。这要比为熟人或国内著述写书评自在得多,说轻说重均无妨,反正批评对象是老外,即使你有微词,甚至于口出恶声,也不会有人找你算账。基本原则得讲,比如总不能喝倒彩,将请你评的书说得体无完肤,然真要碰上不像样的货色,撇过一边不予置评便完了。说好话,也不像圈内人写书评,容易显得肉麻。 命题作文也不是没有,比如《发条橙》、《朗读者》(其时还译作“生死朗读”)便都是。袁楠电话里会很技巧地说,这书很好看,你会喜欢的,而且不长,费不了多少时间。“逼”里面带几分诱的成分。读了以后真觉得有意思、可读,也便束手就擒。这以后又有发展,是给一些书写导读性的文章。译林有个很值得称道的做法,所出书都有“译序”或“代译序”,这是给读者一个交代,给外国书到中国的语境转换一个过渡,通俗小说、畅销书之类,这一套其他出版社常是免了的,他们也有。实话实说,不少文章写得不高明,或是导引变作误导,或是官样文章,但有此一举,意思是不错的。译者不愿写或不能写,就要有人代办,我就给《名誉领事》、《海滩》等书写过,算是“代译序”。其实与译者又不认识,“代”不了的。 写这样的文章有个好处,即不像书评,没有字数的限制,倘有话要说,有意思要发挥,没有版面的限制在前面拦着你,且又没有一定之规,想怎么写就怎么写。这里面颇有几本书,或乏善足陈,或我所不喜,却也有话可说,比如有的书不能说差,只是不是我喜读的类型,那么不唱赞歌,做个阐释派也就可以交代。比如有本叫作《第三个孪生子》的美国流行小说,写得不怎么样,借它抠抠通俗文学套路的底牌却也未尝不可。 只有一回,我的品评似乎已不限于“微词”,太过着迹着象了,让《译林》有点难办,确切地说,是让王理行有点为难。其时《译林》杂志是他主事,每期上都重点推出一部长篇,虚构或非虚构,照例配发一篇评论。刊发《我曾是塞林格的情人》、《梦系廊桥》的那两期,王理行便找到我。一如写导读文章的程序,先送了校样过来,而后是限期交卷。我记得前书书名原是译作“难舍红尘”的,改作今名,当然是想借塞林格的光。王理行向我说起这点子时颇有点得意,我想不论以他南大英文系的出身,还是个人的阅读趣味,都不会以为这书名高明到哪里,更不要说贴切与否,实在是市场逼人,不得不耍点花枪。这也就见出出版人不时会陷入的尴尬。那时文学市场已大大萎缩,《译林》以刊登外国通俗文学为主,能维持八万上下的印数,已经算是大大的异数了。 且说王理行托写文章的两部作品,衡量的标准应该首先是是否叫座,叫好倒在其次,然评论者要在“叫座”方面有所贡献,“叫好”似乎是唯一途径。不过我以为就凭塞林格这张牌,就凭《梦系廊桥》是《廊桥遗梦》的续篇这一点,叫座不成问题,既如此,挑挑破绽亦无妨。好比陈凯歌的《无极》被人骂得狗血喷头,票房亦自不差,因为从某一面说,提供了话题,也算一功。在较小的规模上,我也就像陪影院里的观众笑笑场而已。何况公平地说,二书都还不至于像《无极》那么不通。我特别受不了的是《我曾是塞林格的情人》中作者梅纳德的那分自恋,把自己写得纯洁无瑕,塞林格的形象则从起先近乎情圣,到与她分手时差不多变成恶棍,实难自圆其说。这些我都在文中写了,虽然自以为皮里阳秋,不愠不火,也还有所肯定,允为持平之论,“批评”之意还是不难察知。文章发过去,王理行便打电话来,第一句是赞,说批评文章就是这么写的,接下来便期期艾艾,意思却不难明白:批评尽管批评,面子上总要圆得过去吧?《译林》杂志不比一般的书,上面文章将主打作品挑出许多毛病,要是什么“思想局限”之类八股的“批判”也就罢了,读者心知肚明,自会跳过不看,偏又不是,这就不是补台,而有拆台的意味了。我相信王理行对我的挑剔是真的深以为然,证据是见过他自己的批评文字,印象中有时眼光也够毒的。只是身在其位,不得不尔。最后我在文末添了一句,大意说这书称不上益人神智的书,却不失为有意思的读物——也算是曲终奏雅了。王理行拿去也便照登,后来出书,又用作了代译序。只有一处,他给删了一句:“作者自称此书写作的意图之一是让女儿看了不再重蹈自己遇人不淑的覆辙。”我追了一句说,“就这意图而论,梅纳德是将自己的写作降到了妇联工作的水平。”话说得没错,牵丝攀藤捎带到“妇联”,多少有徒惹是非之嫌,删了也是应该的。 虽说多有微词,在王理行那里大体上是通得过的,通不过的是《译林》的读者。学院中人不比作家,和读者通常是桥归桥路归路,不会直接对话,不道此次因语带讥刺,招来了三封信,都是女性读者,《译林》的铁杆粉丝,无一例外地表示了不满外加鲜明的女性立场。其中一封足足写了三页,勒令回复,且附了邮箱地址。碰到性别问题,扯不清的,我很快就知趣地退避三舍。奇的是二〇〇二年到〇三年我在法国教书一年,回国前想在巴黎住一阵,在网上看到卢森堡公园附近有一中国留学生愿将租的房子转租一月,便发“妹儿”联系,回复立马就来,先问,你是某先生吗?倒让我吃惊不小,原来就是那位发难的读者,一年前辞了职跑法国读学位来了。后来某个周末,我还当真到巴黎实地考察了一番,事虽未成,那读者却在住处那一带热心当了一回向导。这事好像跟王理行说过。 访老先生不遇 因在一位老先生的书里看到许多过去的人与事,有语焉不详者,想弄个明白,遂起意登门拜访。难得大雪后有了一个晴天,与老先生相熟的D君便给老先生打电话,约好了下午引我去求教。如约叩门,却无人应答,老先生平日起居都是保姆照料的,想是保姆外出了,老人耳背,听不见门铃响。D君便打电话进去,果然是独自在家,卧床,却已忘了所约。连忙让他慢慢穿衣,我们在门外等候不妨。待两支烟抽完,里面又没了动静,再打电话进去问时,老先生似乎很是茫然。也许刚才压根没听明白来客就候在家门口,也许衣服穿了一半,想不起起身竟为何事,又躺下了。 然而这一次显然全明白了,过一阵就听见拖沓的脚步声慢慢到了门前,而后是弄锁的声音。但对老人而言,现在的防盗锁大概过于复杂,不好对付,左旋右转的,就是打不开。我们在外边爱莫能助,只好劝他罢了,改日再来。待他终于选择了放弃,大约两边都松了一口气,在老人,是终于可以不必伴着心焦与门锁做无望的搏斗,在客人,则若是时间太久老人受凉生起病来,那才是罪过。我的拜访于是因一门之隔,闻其声而不见其人,最后终成“不遇”。当然有点遗憾,不过倒也并不觉得冤枉:访人不遇的事过去碰到的也多了,以这样的方式“不遇”,却是头一遭,反过来想,不遇反倒成了小小的奇遇。 这样的“不遇”让我想到,现在的都市生活中,真正的“不遇”已然基本上没了发生的可能。有了电话,都是事先约定,再不肯打无把握之仗,贸然闯上门去。有了手机,更是随时随地都可将对方“定位”,知己知彼,再无扑空之事。除非是有意制造戏剧效果,要给对方一个意外。再不然便是一方打定了主意要做不速之客,一方有意避而不见,比如债主上门讨债,又或包二奶的阔佬躲避老婆的纠缠,不过这已显然不属“不遇”的范畴。古人诗文里访谁谁不遇的简直可以立为一项,其中还不乏名篇,这一路的题目,现在的人只能让古人专美于前了。要让我们扔了现代通讯手段于现实中体味那样惆怅、失落的滋味,我们也不干。 我不能说我的“不遇”只有喜剧性的一面,它也让我意识到什么叫作风烛残年。不仅是因为隔着门也能感觉到老先生的行动艰难、孱弱无助。在门前等候的那段时间,D君说起有次他去另一九十高龄的老先生家拜访,老人也是独自在家,也是步履蹒跚地来应门,也是拿锁没辙,最后是从窗户将钥匙扔出来,这才避免了“不遇”。那次拜访以后不久,老人便去世了。对我们而言,一次不遇只是一次而已,对老人而言,则可能是永远。我想我该找机会再去拜访,分享老先生的记忆,大概也唯有通过记忆分享才能证明,世界是我们的,也是他们的。 笔名故事 并没下功夫考证过,也不知从哪儿来的印象,以为从事创作的人,喜用笔名,搞研究的人则一般不用或是少用笔名。与此相伴还有一番推理:笔名大有隐身术或分身术的意味,作家不拘游戏三昧,还是“真事隐去,假语村言”,姑隐其名抑或“一气化三清”,都有必要,——既然纪德有言,一切文学作品,都是作家的“自叙传”。学者所写,不外论著论文,客观、中性、无我,一个面目,而且要顶真,不可儿戏,自然当以真身示人。 还有一印象,虽也未做考证,却是比较笃定:一九四九年以前,用笔名者众,而且用得铺张扬厉,一九四九年以后,笔名就大为减少,至少到上世纪八十年代以前是如此。缘由非止一端,难以细述。但有一条应归于“大环境”,是不得不提的:用笔名是“姑隐其名”,目的不外乎“隐”,而彼时以中国之大,却是隐无可隐,若要发表又要隐,结果很可能是“欲盖弥彰”。用笔名的似乎限于两极,“上天”的是“代圣人立言”,“梁效”、“罗思鼎”、“石一歌”属之,原本就是工具性质,名与不名,其实无所谓;“入地”的本名已成忌讳,不得不尔,周作人是典型的例子,不论作还是译,都只能属“周遐寿”或“周启明”——原不是笔名的,因人多不知,反而是一种隐,只好当作特殊情势下的笔名看。 上面两点印象,推敲起来,都有点似是而非。比如集作家、学者于一身的,为数不少;而民国时期,不少文人用笔名,也不尽是个人喜好,鲁迅之躲避文网,便是显例。但笔名的用与不用,不论因于何种情形,我以为与自己是毫不相干的。其一,根本就没写过多少东西;其二,大体上算是钻故纸堆的人,并无用笔名的必要,好像也没什么正经笔名;再者,笔名之类,名人谈来是给研究者提供资料,寻常之人津津乐道起来,不免就有自恋的嫌疑。允许自己说此话题而又不致脸红的唯一理由,是“讲述老百姓自己的故事”如今也受到鼓励了。 头一次挖空心思想起个笔名,还在读中学的时候。不是给自己,是给一个叫作“理论学习小组”的写作集体。七四、七五年那会儿,这样的小组遍地都是,属“新生事物”,我们初二年级就有一个。所写基本限于两大体裁,曰“大批判”、“小评论”。署名“×年级理论学习小组”似乎忒没劲,几个人就搜肠刮肚要弄个响亮的。彼时我心中的偶像是“文革”初期吒咤风云的红卫兵,所想也便多是“在险峰”、“全无敌”、“飞鸣镝”、“锷未残”之类,可惜能想到的,似乎都靓名有主,所谓“虽杼轴于予怀,怵他人之我先”,遂不敢造次。有人便提议,不如叫“嗡嗡叫”,出处在老人家的《满江红》——当然是瞎起哄。于是我们的写作班子到最后还是处于未名状态。 我自己的第一个笔名——也不知算不算——却是“得来全不费功夫”,乃是源于一个错误。一九九三年,写了一部张爱玲评传,头一回出书,不免郑重其事。和出版社方面说妥了,请好友杨志麟搞装帧设计。杨志麟原是高手,对张颇为倾倒,自然不肯草率从事,单是书中用的几幅照片就大费心思,记得他把照片重印成棕色,又点上香烟沿照片烫了一圈,烟熏火燎之下越发老旧残损,像是劫后幸存,饶有“苍凉”意味。“里子”如此,“面子”当然更是讲究,封面上不要说书名,就是作者名的大小、位置、字体,也排得一丝不苟。做好之后,他便直接寄出版社。不料那边最后居然没用,更没想到,设计稿上与设计毫不相干的一处错误倒是用上了——他将我的名字误写作“余彬”。我这边不知就里,等到样书到手,木已成舟。极熟的朋友间呼来喝去听音不辨字,“想当然耳”的事是有的,气人的是我尚未兴问罪之师,他知道之后倒对我道:“怎么会是那个‘斌’?我一直以为是这个‘彬’。当然这个好!”——好像我起名起错了。然而毕竟是他错了,遂又安慰道:“就当笔名,蛮好。”我哪里想要什么笔名?从未出过书,正“患人之不己知”,哪里能唱“人不知而不愠”的高调?然而是朋友,而且是白费了力气帮你做设计的朋友,想“愠”也愠不起来。好在不久书再版,有了机会“正名”,遂迅速放弃了那个代庖的“笔名”。 但是还有后话。是几年后,这书换了家出版社出增订版,责编打电话过来,说原书他们那边有,只要将增补的部分发过去即可。当然是遵命照办了。不久以后就收到新书,一看之下却是哑然失笑——居然又是那个“彬”。这一回不是朋友,可以大张挞伐了。于是打电话责问。得到的答复叫人哭笑不得。据说除责编之外,出版社另有一人,手中也有《张爱玲传》一册。两本张传,版本不一,署名各异。责编被此“余斌”与彼“余彬”弄得头昏,委决不下,另一人手中是初版本,不知根据什么,坚称“余斌”乃误植,并以此书他读过两遍作保。责编显然慑于他的坚定,忘了对书是否熟悉与确知作者姓名实为两事,并不去问作者,兀自从“善”如流,莫名其妙“彬”将起来。 有人读了你的书,而且是两遍,听了应该窃喜,由此产生的误会可称美丽的错误,听了不说回嗔作喜,不快大致可以抵消。从朋友到那位编辑,两次想当然造出了一个“余彬”,我不能放弃对书的著作权,既如此,对那名字也就只好照单收下,将错就错承认那就是我,轮到评职称之类,还要再三声明,彼“彬”实即此“斌”,绝非霸占他人成果。 疑惑的是,这能不能算作笔名,也许只能算作一个不招自来的异名吧?确切地说,这事儿也不是什么故事,只能说是事故,尽管是喜剧性的。 第三辑 书里书外 书约黄昏 十年前,若有人对我说,书籍将会从我们的生活中消失,我会觉得那是杞人忧天;几年前,有在出版社工作的老同学说,出版已是“夕阳工业”,我将信将疑。直到现在,我还是坚信书会以各种形式存在下去,人类存在一天,阅读活动就会继续。问题是,前面所说的“书”特指的是纸质的书,纸质书的消亡于今已经初见端倪,视而不见,差不多等于自己骗自己。 不由你不信:愈演愈烈的网上阅读,越来越普遍、越来越完善的电子阅读器,日见壮大的电子书市场……之前我不信或是将信将疑,乃是基于个人的阅读习惯——翻阅纸质书的愉悦似乎是无可替代的。以我的习惯,信息网文之类,尚可端坐于屏幕前浏览,正经的书,不拘严肃、轻松,凡不仅可读而且耐读,即可供沉潜含玩者,就非读纸质的不可。只有在实在找不到纸质书的情况下,才肯到网上去将就。而且即使网上读过,日后得到纸本的,就还想重读一遍,仿佛那才算是真正“读”过。 这是“隔”与“不隔”之别,感觉上其间存着类乎塑料花与鲜花的差异。我知道这比方不大靠谱,花儿色香俱全,其存在方式亦依存于生命可感的一面,书是可感有色香的吗?若把书当作文字符号的集合,她似乎未必非得取感性的形式;若说有生命,也是在阅读中获得,其本身可以“非物质”。无如习惯读纸质书的人,某种程度上也可说是有“恋物癖”的,触摸纸张的感觉,翻动书页的快慰,纸上隐隐的油墨香,书的开本、款式,等等,似乎都构成阅读整体感受的一部分,电子书则随便电脑上看还是阅读器上读,就再无那样的物质的温暖。相比起来,纸质的书“人性化”得多,如果我们将“人性化”某种程度上理解为可感的话。 我相信有这样读书习惯的,大有人在。可习惯是可以改变的,往往是科技的进步不由分说就让你改了,——你以为不可想象的改变其实一直在发生,挡也挡不住。改变的动力则不外乎方便、实用。比之方便、实用,美感及其他属于微妙的感觉层面的东西,均变得有了奢侈的意味。比如书写工具由毛笔变成钢笔圆珠笔,以今日的眼光,使毛笔绝对奢侈,在清末的人看了,恐怕却以为从毛笔到钢笔,简直不可想象。这改变我这辈人没经历过,然而从写字到打字——我说的是用电脑——大概是概莫能外的。我一九九二年开始用电脑,最初对着屏幕脑子里一片空白,简直连造句也有了障碍,曾几何时,居然离开电脑一个字也懒得写了。倘若“写”可以不用纸和笔,并且成为习惯,“读”脱离纸的媒介是否也会成为“自然”?有道是“习惯成自然”,习惯可以养成,新的方式一旦成为习惯,一切便仿佛自然而然,一如我们“写”时的舍纸笔而就电脑。 我之觉得阅读方式较书写方式的改变更难以想象,也许不过是“读”比“写”距实用稍稍远些。事实上,倘若“读”是与“用”直接联系起来——比如那种为了研究的阅读——而电子文本又提供了种种方便,比如检索的功能,我想我多半会放弃纸质书阅读的享受,喜新厌旧跑去亲近电子文本。幸而读书大多数情况下并不是读以致用,她还是一种生活的艺术,说到“艺术”,纸质书哪能是电子书可比的? 我忘记了与我有同好者大多是同辈或年纪更大的人,直到偶然与学生聊到他们的阅读,才忽然相信了纸质书的大势已去——既然年轻人已经习惯在电脑乃至手机上读书,而阅读器意味着时尚。悚然心惊地想到了毛老人家的一段语录:“世界是你们的,也是我们的,但是归根结底是你们的……”背这段语录时我不到十岁,应算五六点钟的太阳,现如今不觉间早已在“你们”之外了,就是说,世界归根结底属于年轻人,纸质书的未来不取决于我们,而取决于他们。 意识到这一点,我就信了:纸质书大概会像竹简一样,是进博物馆的命。没准纸质书刚出现之际,读书人对竹简也不无眷恋吧?展读竹简变为翻弄那些粗糙的纸张,想必会让很多人不适。不仅如此,“汗牛充栋”的竹简仅化作案上的一沓纸,是不是也会催生出空虚之感?但是,挡不住纸张带来的方便,大势所趋,顺我者昌,逆我者亡,“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啊。 也许为纸质书唱挽歌还早了点,更对景的描述似乎应该是“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说“无限好”或许有几分夸张,然从形式、审美的角度说,现如今的确是纸质书的好年头:从纸张、印刷到装帧设计,可以有那么多的选择,可以有那么多的讲究。 只可惜,这好像也就是在为收藏,为进博物馆做前期的准备了。如此想来,现在的恋恋于纸质书,在纸质书上一晌贪欢,真有点“书约黄昏”的意味。 “大”趋势 这些年我们的书,比过去像样多了:纸张、印刷、装帧设计,与十年前不可同日而语。过去看台版书让人羡慕,现在都拿出来看看,上述的几项,至少就上焉者而论,倘是认真做的,大陆颇有一些,就反在其上。特别在装帧设计上,许是市场大,设计人力资源丰富,又因有一股子新鲜劲儿,花样百出,戏剧化得多。 于是书店里各式各样的书也就呈百花齐放之势。首先就是开本上的变数。过去有一定之规,万变不离其宗,不是大三十二,就是小三十二(杂志是十六开),似在印证计划经济的整齐划一。现在是“乱花渐欲迷人眼”,大十六开、国际大三十二开、二十开、二十四开,等等,还有好多一般人说不出名堂的,总之你能想到的,你想不到的,应有尽有。这对旧制书橱绝对是个挑战。旧制书橱大体上就瞄着大小三十二去的,顶多给十六开的杂志留有余地。我上世纪九十年代初买的一组书橱就碰到这问题:只设针对三十二的两档,大了就放不下。尤其是放小三十二的一档,淘汰旧书想充以新书时,一面是书橱的空间不够用,一面是这一档可容身的新书太少太少,因现今的书都奔“大”而去了。 此所以单从安顿书籍的技术性考虑,“上海书店”出的一系列小开本精装书让我眼睛一亮。这个系列并未打出什么丛书的旗号,所以叫不出名目,只好以偏概全地提提其中的几种,如吕大年的《替人读书》、黄裳的《插图的故事》、恺蒂的《南非之南》,等等,以明所指。其开本设计,就像选题一样,玲珑可喜(虽然用纸推板[蹩脚]了点,多少是美中不足)。无如这是异数,眼睛一亮有一端也是在书店海样的煌煌大书中分明见出“小”来:尽管什么样的开本都有,这样原属常规现在可称“小”开本的,难得一见。 真正是“大”势所趋,甭管是什么性质的书,一概往“大”里做,书店里已成“大”书天下。因满目大书,比例感变了,以致视觉上都常有误差,有次跟人打赌,一口咬定某书为小三十二,一比画却是大三十二,或者更大。其实上架方便与否倒在其次,反正喜欢书的人家具店里别想买到当真适用的书橱,还得自己做,量身定制就是了。问题是有的书宜做大,如教材,比如一些供收藏的书,又或某些图文书之类;有的书不宜做大,特别是一些可读可赏的书。做书的人倒也讲究长宽厚薄的比例,凡大书,太薄就不像话,所以大了必厚,有轻型纸可用,也不难把原本可以是笺笺小册者放大为高头讲章。这样的大书,只合架上供养,倘当真要读,就非得把自己逼得正襟危坐起来,试想弄本砖头厚的大书如到厕上捧读,或是到床上卧读,指望辗转反侧无不如意,哪里能够?其实不要说卧读,许多“大”书,坐在桌前翻看都费劲。 为何如此迷恋书之大?作者通常是没有发言权的,——虽然我也知道,有些作者就巴望自己的书往大里出,似乎开本一大,内容也跟着厚重起来。所以还是出版社的事。据一熟人的说法,喜出大书,乃是从市场考虑,开本大,在书店里占的面积就大,容易吸引眼球,也叫作先声夺人吧,所谓“眼球经济”,在此得到最直观的解释。但书最终是供人读的,而非给人看的,要说我们也说“看书”,这“看”也是在自己的手上看,而非在书店里遥看。不知从何时起,“人性化”、“以人为本”已然高唱入云了,就书业而论,以我之见,“人性化”的一端就是“小一点”,让读书的人读得方便、舒服,也就庶几乎“以人为本”了。 励志 励志是一门学问,保持心理平衡也是一门学问。在书店的分类系统中,二者经常合而为一,比如“卓越”(亚马逊)网上,就都归在“励志”的名下,里面“创业必修”、“人在职场”之类与“心灵鸡汤”兼收并蓄。这在我看来有点怪:现今的励志书多半是成功学,目标是建功立业,“心灵鸡汤”讲究的是修身养性;前者是重口味,主“进”,后者清淡,主“退”;前者要强化欲望与意志,是打气的,后者则向往无欲无求的境界,好比放气。虽然不能说各类“心灵鸡汤”倡导的都是消极、无欲无求,然哪怕是也有“进”的意思,也是以“退”为进。玩笑地说,二者大的取向上有点似儒家和道家,一个要“有为”甚至“知不可为而为之”,“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一个则是“无为”,强调恬淡自适,放松与平衡——怎么能笼而统之作一处?当然圆融无碍的解释肯定是有的,儒道不是还互补吗? 就像儒家在诸子中长期占着统治地位一样,不管哪个时代,何种意识形态,励志总是主旋律。我小时候没听说过“励志”一说,不过其时并不缺少“励志”的教育,只是较少个人色彩而已。首先是“立志”——几乎别无选择,就是准备着做“接班人”,至于激励的形式,则是法门多多。如若报章上英雄人物事迹的报道或我们作文里的描述可以为凭,则较为普遍的形式是,每在紧要关头,“忽然”想起领袖的某条语录,或某位英雄的高大形象在脑海里浮现。因为出现频率高,几乎就是一种个人化的仪式了。至如集体性的,“进行时”的,齐声高呼或高唱“下定决心,不惜牺牲”,“一不怕苦,二不怕死”,“苦不苦,想想长征二万五,累不累,想想革命老前辈”,大概都可以算是革命化的励志。后来读荷马史诗,发现诗人笔下的英雄在电光石火的当口,常有神到耳边来嘀咕几句,也是立马精神大振,勇力倍增。因想虽有“有神”、“无神”之别,这里神的出现与革命化励志的“忽然想起”,实有异曲同工之妙:以今人观点,都是完成某种心理暗示。如此想来,将精神按摩的“心灵鸡汤”与励志合二为一,理由相当充分——既然都作用于某种心理机制。 励志之普遍,几可说是无所不在。稍加追究,即可发现多少话语都有励志的意味。海明威借老渔夫之口说“人并不是生来就要被打败的,人可以被毁灭,但却不能被打败”,固然可以看作励志之言,加缪重释西西弗斯神话,声称不认输地推石上山,亦可作“励志”观。陆游慨叹“丈夫五十功未立,提刀独立顾八荒”——自是一种悲怆心境,另一面却也是慷慨言志;李白喝酒发牢骚,牢骚中亦自豪气冲天,“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是不是在励志?“咬得菜根则百事可做”当然更是,只是我一直没闹明白,咬菜根为何算得上一项很严峻的考验? 大凡励志,都得有一点自期或是自许,有意无意间,把自己看作某个意义上的选民,见贤思齐,“高标准,严要求”,持续不断地考验自己。落实到行动上,“劳其筋骨,饿其体肤,苦其心志”,都算题中应有,说起来这是对“天降大任者”的要求。俄国小说《怎么办?》里有个革命者拉赫美托夫,每日睡有钉的板凳磨炼意志,这形象激励了无数的人,虽然令人肃然起敬的同时也不免望而生畏。 好在励志通常更多地作为话语出现,有时也大似念咒,且励志的普遍性乃在于可在各种不同的人群中进行——励志这门学问也是有教无类的,各色人等均可入门,在不同的意义上,都是“选民”。年轻人励志,“莫等闲,白了少年头”,年老了,似乎更属喝“心灵鸡汤”的阶段,然照样可以励志,“老骥伏枥,志在千里”嘛。最有意思的,我想是针对男性的励志,有了这性别身份,无形中已高半数人一等,自也就有相应的要求。故针对男性的励志来得特别多,也可以说,男性性别的本身似乎即足以构成某种激励。比如幼时怕打针,正待大放悲声,在场的人便道:“男孩子,要勇敢,哭,难为情吧?”这可视为婴幼版或初级阶段的励志,从小到大,有无数“男儿当自强”的自警自励在伴随着你,甚至讨不到老婆也可激发出豪气:“大丈夫何患无妻?” —我刚发现的,这其实也是在励志。 活儿 有家出版社请我帮忙找些人缩写文学名著,我就找了过去的学生。很快就有个类于启事的帖子在他们的论坛里贴了出来:“一个活儿:世界名著的缩写本”,等着人来认领。我看了就想笑,一是书名文题,西式的法子即主题、解释性副题中间加冒号,现在是广为普及了;二是“活儿”一词的口语化乃至俚俗与命题式的正经之间的对比,有所谓“亦庄亦谐”的味道。不过关键则是以“活儿”来指称这一类的写作——谁曰不宜? 《现代汉语词典》上“活儿”有两解:一曰“工作(一般指体力劳动的,属于工农业生产或服务修理性质的),细~重~庄稼~干~”;一曰“产品;制成品,出~这一批~做得好”。可见过去“活儿”大都指与体力而非脑力更多关联的劳动或出品。将写作活动也包括进去,不知起于何时,个人化的使用肯定早已有之,广为接受大约是在上世纪八十年代以后的事儿了。与之对应的是一些写作者对自己身份的认定或重新认定,比如“码字儿的”(始作俑者,其为王朔?)、“写手”,等等。此种认定与“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当然颇有距离,是作家的放下身段、“泯然众人”,倒也符合上面将知识分子划归劳动人民的精神。虽然事实上这里反映的乃是写作与市场的对接:是个“活儿”,就可作为商品进入市场,码字儿换钱,养家糊口。 其实但凡写作上有追求的人,不管嘴上怎么说,心底是断断不甘将己之所出一概以“活儿”视之的。仿古人“学而为己”、“学而为人”之说,这里也有“为己”、“为人”之分,前者如从心所欲的写作,隐然有“传之后世”的那些就更不用说;后者则有更多孔方兄的作用,或者是循人之请,却不过情面的文字——可称为狭义的“遵命文学”,遵的是他人之命、市场之命,与鲁迅所谓“听将令”又自不同(因是听从更高责任感的召唤,自有其严肃性和崇高感)。二者事实上不可分,因为从动机上说,今人的写作真是冲着“藏之名山”去的,少有,发表了,就多少有银子的回报(清末民初刚有稿费一说之时,有人拒绝报酬,视为对己的亵渎,现在没有人做此想了);而遵命的写作,只要是投入了,除去银子之外,写作者亦自有其他的收获。不过大体上“为人”、“为己”仍然可以划出道来。比如上举名著缩写,比如应命开的专栏,便可划入“活儿”的范畴。从结果一面去看,“为己”的写作是说不准的,不知有多少写作者的得意之作烂在手里;“为人”的“码字儿”则有保障,媒体、出版社是根据市场下的单,“活儿”早有下家或预期的下家,报酬通常还开得高。 接“活儿”不丢人,既然是自食其力,上焉者发了财,也属劳动致富。而且即使是“活儿”,也并非就不需要投入,只不过“为己”的写作,更重创造性,接“活儿”的投入则大体上是技术性的。有个熟人,宣称凡“活儿”,便只对其“技术”的一面负责。这话听上去有点不负责任,事实上却很是正经:既为“活儿”,创作余地不大,强调的正是技术性。在技术上打包票,岂不就是一种职业道德?“活儿”要干得漂亮——手艺人、好把式对自己就是这么要求的。 通常以为成名之后的作家就不接“活儿”了,其实不然。戴望舒译《爱经》,茅盾撰写《神话ABC》,都带有接“活儿”的性质,是稻粱谋,却又都是下了功夫的。前些时候读到黄裳的《也说汪曾祺》,其中引汪的信,也提到接“活儿”的事: 岁尾年初,瞎忙一气。一是给几个青年作家写序,成了写序专家;二是被人强逼着写一本《释迦牟尼故事》,理 由很奇怪,说是“他写过小和尚”!看了几本释迦牟尼的传,和《佛本行经》及《释迦谱》,毫无创作情绪,只是得到一点佛学的极浅的知识耳。自己想做的事(如写写散文小说)不能做,被人牵着鼻子走,真是无可奈何。 虽然不情不愿,《释迦牟尼故事》后来还是写了,我恰巧读到过“江苏人民”的一本名人传记集,邀约名家,各写一人,汪曾祺的一篇就收在里面,似乎只有两三万字。上世纪九十年代,汪已是名家,区区数万字,要花上这样的功夫,也就见出虽是没有“情绪”,还是不肯虚应故事。当然以现在的行情,这样的“活儿”,怕是已成名的人再不会这样郑重行事了。 日记·红色 书越买越多,读得却越来越少,即使日后读了,从时间上看,新书也已成为旧书,正像过时的报纸上,新闻已成旧闻。好在买的书就阅读兴趣而言,大多并无时间性。只是时过境迁,有时候要回过头来想,当时出于何种动机买了某书。名著,早就心仪的作者,或是急用之书,一望便知,有些书追究起来,就要费些脑筋。但《红色少女日记》(张新蚕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二〇〇三年版)不在此列,虽然原是可买可不买的。 买这书一个原因是它的特别。我还没见过一本今人的书穿靴戴帽,隆重到如此程度。所谓“隆重”,指这书有“考证”(金春明、王海泉),有“点评”(张颐武),有“注释”(何镇邦),还有“校正”(吴福辉),而且都列在封面上,可见是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虽然一遍读下来,除了“点评”之外,其他几项如何分工,我没大弄明白)。从聊备一格的角度说,收这书也有意思。 当然即使没有这一条,我恐怕也会买下,不仅因为是日记,而且因为是如今稀见的“红色”。日记素来喜读,以其私房话乃至自言自语的性质;至于“红色日记”,我那一辈人最早接触,也被要求读的日记,就属此类。《雷锋日记》、《王杰日记》一度是全国人民的学习材料,相信以日记而有那么大发行量的,古今中外,恐怕绝无仅有。虽然并未正式冠名,其为“红色”,殆无疑问。我上中学时有段时间也炮制过“红色日记”,这一度也是学校的要求,写,而且隔一段时间要上交。我女儿上小学时班主任也曾勒令记日记,老师要批改的。所不同者,那是语文训练,我们那时既有“红色”的限定,其重在“思想”可知。我还记得我们的日记本扉页上大都有自题的“红色日记”字样。至于上交、传看,那肯定是对该文体之私人性的最彻底的颠覆,——虽然纵使没有上交一说,“红色日记”也没什么私人性可言。倒不是说小小年纪,我们已经有意在规避什么,实在是“红色”的浸染无所不在,有《雷锋日记》、《王杰日记》的榜样在前,我们本能地知道该怎么写,也只会这么写。 《红色少女日记》从形式到内容到句式,我几乎可以手拿把攥,因为太熟悉,虽说时间起自一九六六,终于一九七一,背景是东北小城,所记“大串联”、“上山下乡”等事我没经历过,然这里的套路却是典型的,左不过是“狠斗私字一闪念”外加对照语录、英雄人物的革命化励志。重在思想排查,自己拿了鸡毛蒜皮之事给自己上纲上线,也算是又一型公式化的“三省吾身”,更准确点说,是文字化的“早请示,晚汇报”,记事倒在其次,有所记,也是通向反省的引子,“入话”而已。特殊年代的产物,要“点评”,要加注,也正是以此:放在今日的语境中,太过突兀。 语境的反差恰是它出版的理由,出版者的初衷当类于《天涯》杂志之经营“民间语文”。其价值即在留下化石,让后人知道曾经有过这样的“日记”。如果还要往上面附加其他的“意义”,便大可商量。张颐武教授的序里说:“这部当年以感性之笔随性记下的日记,将我们带回到历史现场,我们从中看到的是一个少女的成长历史。这段历史的丰富性为我们提供了‘文革’时代中国人民日常生活的特异见证。”我怀疑这判断是否下得太“随性”了,我倒是坚信即在“文革”年代,中国人作为“两足无毛动物”,在特殊背景之下,也还在以特殊形式上演着饮食男女的人性喜剧,问题是经“文革”话语的浸泡之后,日记中哪还留得下“感性之笔”—“红色”早已将“日常生活”过滤得渺无踪影了。以过来人的身份,我可以证明“文革”时期的日常生活与我们的红色叙事有着巨大的断裂,我可以一边在日记里批评享乐主义,一边暗地里对资产阶级生活方式充满向往。其间的吊诡,绝不会出现在笔下,“红色日记”对日常生活与其说是“见证”,不如说是遮蔽。“遮蔽”固然也可以成为“见证”,但与我们通常所说的史料价值,却为两事。张教授“评点”的态度颇有点像拿了习惯的分析严肃文学的招数去对待流行货色,只好拔高了来肯定。“披沙拣金”,也真是勉为其难。 顺便说说,这书的副标题叫“一个女红卫兵的心灵轨迹”,按以实际,似乎难以成立。公式化的“洗心革面”与“心灵轨迹”无涉,张新蚕的日记初时多少还有点叙事,越到后来,越是专注于“早请示,晚汇报”,说明随着年龄增长,洗脑进行得越发彻底,倘根据这本日记来看作者的“成长”,那就令人非常之沮丧。 应酬诗 《万象》上有篇文章,记半世纪前吴奔星与郭沫若通信事。通信的发端是吴致信郭老,给他的诗《“六一”颂》挑错。吴信及郭的回复,全文引了,为说明问题,诗也引了。这样的引证我特感兴趣,因为从史料的意义上说,全须全尾,最有价值。 吴奔星的信写得很不客气,从“标题”到“逻辑”,从“文法修辞”到“语言的习惯”,最后到“全诗的结构及风格”,几将郭诗说得一无是处,总之“这首诗似乎是失败了”。不仅如此,信中还有归类和定性:“《‘六一’颂》这样的诗,本来是应酬诗中的应景诗?……试问古今中外有哪一位诗人是以写应酬诗而成名的呢?”结末是要求郭将此信与答复在《人民日报》上发表——原也就是当公开信写的,因信上加了“为《‘六一’颂》一诗给郭沫若先生的一封信”的标题,等于是上门搦战。郭回了信,逐条反驳,原信上还多处加有批注,至于登报之请,他语带讥讽地说:“恐怕《人民日报》没有这样多的篇幅吧?”——以不客气对不客气,殊少礼贤下士之风。不过我倒以为这还属文人对文人的方式,没有反诬对手此举是要以攻击名人搏出位,反见出彼时郭老的可爱。 诗是怎样一首诗,不必说了,后来收集时大做删改,是不是与吴信有关也无关紧要,既然承认了就是代替演讲的应景之作,改了也未必就能如何。因想起郭老从一九四九到八十年代初怎样以诗的形式一路应酬下来。“大跃进”时他有一本《百花齐放》出版,好像是响应号召,在诗的生产上也要跃进,极短的时间里就写了多少首,虽然“反右”过去,“百花”云云,更像是讽刺了。及稍长,记得他填的两首词,一在七五年吧,其中有“邓小平,妄图倒退,奈‘翻案不得人心’”之句;一首在“文革”刚结束时,后来还弄成河南梆子,常香玉到处唱的,自然是“大快人心事,揪出四人帮……狗头军师张”,都是“水调歌头”,所以印象特深。应酬诗古来就有,有应酬“私”的,也有应酬“公”的,不过很显然,将天下大势都亦步亦趋地应酬起来,并且发扬光大,白话旧体一起上,显然是后来的事。时势使然,翻郭老的旧账倒是大可不必。 旧体诗积淀深厚,于应酬上也更有传统,固即使是于“公”,也还是诗词来得便当。汶川大地震过后,曾有某省一位作协副主席填词一首,将中央的温暖、百姓的意志,一一应酬到了,结果在网上遭来一轮恶攻,委实有点冤。我想作者本无他意,应酬而已,而诗以应景,本是有传统的。我听说很多过去写惯了政治抒情诗或退休后学诗画的老人,遇抗洪抗震又或飞船上天之类的大事,便跃跃欲试地要作诗,因为难得碰到这样的诗料。其情形正如过去的秀才见了山川形胜,逢了良辰美景,便道“今日不可无诗”。酸秀才的诗常常酸气扑鼻,天下大势合应景、应时应事而作的诗是什么气息,却说它不清。 因为是从吴奔星的信说起的,所以最后还得回到吴先生。且说在上述小小公案过去大约半世纪之后,我读到过吴的一篇文章。给郭的信郭老“留中不发”,这篇文章倒是登在了当年指定的《人民日报》上,似乎是给一部诗集作的序,要不就是书评,诗的作者是位领导干部,吴文的评价“那是相当地高”。那位老先生的诗,我偶或也在报刊上见到过,平心而论,与作协副主席相比,一样地“合为时而作”,水平一点不差,不过誉之为“异军突起的诗人”,似也大可不必。何以半世纪之前吴先生读到郭诗期期以为不可,要起而捍卫诗的尊严,多少年后见到同样性质之作,却又不吝褒奖呢?我不相信吴先生的欣赏趣味发生了颠覆性的变化,可能的情形是,彼时他仍将郭老视为诗人,也就以诗的命令相要求,后来则议论对象有所不同,标准是另外的。这没什么不对,好比运动员在公众场合说话,当然不能以外交家的标准去要求。好多老年大学都在教旧体诗词,老有所乐,也的确应该得到鼓励,只是干吗非得“异军突起”呢?吴先生已不在世了,写此文并无“问责”之意,只是觉得当年的信和后来的文章对着看更有意思,因为多少也可就知识分子几十年的心路或心气,提供一点信息。 细节的凝视 细节描写在文学艺术中如何重要,无数的教科书中都说到过。所谓“于细微处见精神”。旧时作文章,“颊上添毫”也算是一法,好像是从绘画中触类旁通:顾恺之“尝为裴楷画像,颊上添三毫,倍觉有神采”。“神采”之来,却还是细节的作用。不过我想说的不是文艺作品中的细节,我对很多纪实作品中的细节也感兴趣,甚至更感兴趣,至少读不少回忆文章、日记书信,过后留下印象的,经常就是一鳞半爪的细节。若说这是捡芝麻丟西瓜,也是,只是在我这却属吉光片羽,弥足珍贵。 西方人有句话也是我们常引的:“真实比虚构更神奇(或有趣?)。”此话可以具体地落实到细节上。写小说的人,杜撰情节要比杜撰细节难度小得多,情节也许“高于生活”,细节则多半“源于生活”。据某位小说家的概括,现代小说的一大特点,是“传奇的情节、写实的细节”。唯细节可以助读者建立起对于“传奇”的真实感。细节何来?我发现很多作家作品中的细节即来自对于真实的观察和记忆,当然,观察也要成为记忆。读读作家的回忆录之类,对照他们的创作,可知他们笔下不少细节均有“出处”。 记忆中的细节并非只为文学作品提供材料,其本身就有独立的意义,因为出现在真实的语境中,常可就社会情状,就时代,就特定的人与事,不绝如缕地传递出准确或是微妙的信息。凝视细节,从趣味主义的角度说,可以资闲谈;从“多识草木虫鱼”的角度说,可以广见闻;从“回到现场”的角度说,则没有什么比细节更能为我们对过去产生一种“在场感”提供帮助。此所以我看回忆录一类,总巴望作者笔下多些无关宏旨的细节。鲁迅问,我们知道六朝人怎么吃饭吗?其辞若有憾焉。其实不待六朝,民国时代生活的种种细微处,我们也已弄不明白了。细节也许是琐碎的,但是不乏“意义”,而且无须阐释,记下来,自己就产生意义。 空口无凭,且就近来的阅读举上几例。 《南方周末》登过一篇《中国制造:李连杰》,其中写到“文革”期间李随团出访美国的情形:“……李连杰在‘堕落’的美国看到了北京没有的高楼大厦,看到了美国人屋后有游泳池。……一次,为了验证他们住的房间是否有窃听器,李连杰对着墙上的镜子说:‘我要冰淇淋。’又对着桌上的花瓶说:‘我要吃香蕉。’晚上当他回到房间后,他吓一跳:巧克力、冰淇淋、香蕉已经摆到了桌上。他马上冲到队友房间检查,只有他的房间有。”这是坐实了窃听器的存在,还是意在说明其他,你就想去吧,怎么想都可以。 《万象》二〇〇八年第五期上刊有浦薛凤《蒙自百日》,记西南联大初到蒙自情形甚详。他与陈寅恪住一处,“房中设备,每人板床一张(三块板两张长凳拼铺而成),书桌一,木椅一,洋油灯一,余则一无所有。闻昆明工学院每人以洋油木箱九只作床铺,概既便且廉,向航空学校包购,国币一角一只。予遂效法购到三只。蒙自已涨价,每只索一角五分,叠置床前,聊当小柜,顶上可置盥洗杯具,内可置些衣袜。又向哥胪士洋行购旧藤椅一张,价四元,闻系当年繁盛之日开张旅馆时所用。藤椅无多,后来者虽欲出重价,而不可再得。寅恪亦购一张。予曾患痔,非此不耐久坐。大便只有蹲厕,且与学生同用。前后两排,晨夕川流不息,既挤又秽。予常谓有损师道尊严。往往乘便赴海关使用。盖海关方面有教授专用者。……”。 《齐如山回忆录》里有一节,记清末同文馆事,不说别的,单是写到彼时侍候那些老爷学生们的厨房如何开饭,就是别处再也见不着的,一个厨房的小腐败也可见大清的堕落,一至于斯,而学生大闹厨房的种种,亦见得学生真是官老爷。齐如山的叙述充满细节,细到饭桌上菜的品色,吃饭的闹剧简直活色生香。可惜太长,这里无法具引。 何兆武先生的《上学记》我是一气读完的。除了作者的态度、见识之外,这书吸引我的一端,也是里面有不少细节。比如写上世纪三十年代他从北京转学湖南读中学,发现此处的学生大多都还用毛笔,上课带了墨笔提溜着墨汁瓶,写外文自然也用毛笔,不无诧异,因北边早已都用自来水笔了。足见新文化的风气,不同的地方不一样。许多回忆录读来味同嚼蜡,盖因缺少这一类的细节,写的人太自我中心,太关注自我评价,自然忆不及此。 很想不避“文抄公”之讥,继续抄下去:若说观念可以分享,那细节也是可独享又可分享的,而且就“享”的乐趣一面而言,分享细节的直接性具体性可能令得趣的门槛还要来得低些。有段时间曾想,何不将读到的有意味的细节一一抄下,集纳起来编成一本书,按时间来,有的年份甚至一年就来一本都可以,名字都是现成的,比如“细节1932”。有很多历史的细节,读了会心而彼又真可深长思之,就表而出之。当然落实起来麻烦就多,有意识地去搜集即会成为枯燥乏味的事,分类、选择的标准都会成为问题——也就是想想而已。 但我真希望多记住一些细节,并且常常感到遗憾:有许多生动的细节,当事人不记下来,就此也就湮没了。与一位老先生接触较多,她聊天谈起往事必会带出许多细节,有次说起抗战胜利后,大批复员的人要出川返家,轮船上人满为患,舱里根本容纳不下,好些名教授也只能睡在甲板上,多人共用一条毯子,人挨着人像沙丁鱼罐头里的排列,要起来牵一发动全身,旁边的人都得跟着动。诸如此类,听了遥想当年情景,忍不住就要劝:干吗不写出来呢? 我也后悔读书时许多细节未随手记下,好多过一阵就忘了。有时为写文章要用到的缘故,会使劲回忆别人的记忆,想从中将某个细枝末节打捞出来,蒙蒙眬眬地都在,就是想不起出处,没准倒把其他的什么给勾出来。比如现在就不相干地想到李敖一篇纪念殷海光的文章,似乎是收在一本纪念集里的:殷海光入殓时李在场,好像还帮着擦身、更衣。手边无书,但下边的内容肯定是有的。李敖看到了生殖器,心里说:怎么这么小?我宁可将此看作是关于李敖本人的细节。人与人的记忆不一样,有的人记忆中不大有细节,记住什么样的细节也因人而异。当然记下的未必就愿意写下来。有时候,一个人记住了什么,觉得什么值得记下、可以写,什么不值得记忆或记下却不可写,也见其人。 报上的故事 喜欢读报的人不少,不过我有一个熟人,像他那样对报纸不挑不拣,读来不管时间、场合、地点的,委实不多见。比如大家正在吃饭,他突然停了筷子没动静了——原来是对垫在桌上供吐鱼骨头的报纸发生兴趣,看上了;一群人在聊天,他去厨房拿水瓶续茶水,半天不见转来,跟过去看看,却见他欠身勾了头凑在放煤气灶的那面墙跟前——那里糊了几张用来防油烟的报纸。他夫人对此见怪不怪,因为那时常让他拿废报纸派用场,结果往往是有去无回,他取了报纸照例要看两眼,一看便忘了使命,兀自看下去了。但是我仍以为怪:报纸是“新闻纸”,贵在登的是新闻,像他经常呆看的废物利用的那些,不知猴年马月的,新闻早已成了旧闻,还看个什么劲? 有一次我便拿这话问他,他不愧是做学问的,马上给了我几条“学理”上的理由:其一,“那些报纸都是我没看过的,对别人或许已是旧闻,对我,还是新闻”;其二,报上有些内容时间性强,迟了知道就没意思,“可是副刊上的文字,还有些时间性不强的旧闻不是也很有意思吗?旧闻是旧事,这正是‘故事’二字的本义,我们看报纸,有的时候岂不就是在看故事”? 我没想到随意问一句会引出他这么一大篇议论,对他书呆子气的认真暗自发笑。不过细想想,有些话确有道理。我们读报纸,有时候也就是取读故事的态度。许多新闻都具有消遣性,是新闻,是消息,也是饭后茶余的故事。我倒不想死抠字眼,从时间上把“故事”解作过去发生的事,我们通常所说的故事是指一桩或有趣或新奇的有一定情节性的事。报纸上常有各种案件的长篇报道,情节生动,曲折离奇,稍事敷衍,就可写入“拍案惊奇”里去;社会新闻一栏里的简讯消息,千奇百怪,可以看作一则故事的梗概,也像是古时志人志怪的笔记小说里的内容——这些岂不都是故事?小说是专门讲故事的,而照《汉书·艺文志》里的说法,小说的出身恰恰是“街谈巷议”、“道听途说”。古人街谈巷议、道听途说,大约也就是当时的新闻,在未曾想到有意识地编故事之前,讲故事就是摆谈这样的新闻吧? 这禁书不是那禁书 我对书籍上的腰封历来反感,那些不着边际、夸大其词的广告语经常让人哭笑不得。比如动辄重磅人物云集的所谓“联袂推荐”,看了除了佩服商家之擅长搞“统战”,再无其他,因为你知道的,名单上那些人,其趣味是再也不可能重合的。所以拿到一本书,第一个冲动便是将腰封扯去,前两天看译林社新近推出的《巧克力战争》,也是除去塑封时即将其一同扒掉。不过在掷入废纸篓之前,还是看了一眼,——必须承认,比起商品大甩卖时标榜“跳楼”、“吐血”的声嘶力竭、披肝沥胆,毕竟更具“可读性”,也即娱乐性,有的时候,仿佛还有一些信息。 我在那腰封上扫到了这么一句:“领先《哈利·波特》,出版至今长踞美国禁书榜榜首,选入多国大中学必修教材,畅销三十多年的文学杰作。”——长期被禁,又是“必修教材”,这怎么可能?错也错得太“雷人”了吧? 其时《巧克力战争》还未开读,但《哈利·波特》我是知道的,作为青少年读物,此书激起的一波一波热浪,至今未见消歇,说是“禁书”,谁信?而且美国不是号称“言论自由”、“出版自由”吗?倘是过去,又是一说了,现在还会有“禁书”?晚上与大洋彼岸一朋友聊天,我就当笑谈说了。他也没说什么,却是一心二用,嘴上说着别的,过一会儿忽然停下说“还真是禁书”。而后就给了我一个网址,让我自己看。 那是美国图书馆协会的网页,打开来,顿时傻眼:“2000—2009年禁书可一百种”,一长串书名,榜首赫然列着《哈利·波特》,《巧克力战争》排位第三。再往下看,一些经典作品的名字也出现了,斯坦贝克《人与鼠》列第五,马克·吐温《哈克贝里·芬历险记》位列第十四,塞林格《麦田守望者》排第十七,《杀死一只知更鸟》排第二十一……再看看,还另有一单,曰“被质疑被禁的经典”,从菲茨杰拉德的《伟大的盖茨比》到乔伊斯的《尤利西斯》到《二十二条军规》、《洛丽塔》,甚至于《飘》……不能说二十世纪的著名小说“全伙在此”,然经典与“禁书”却是高度重合。 这可是开了眼了。同时,这一看反倒更疑惑,在美国逛书店,禁书单里的书不都在大鸣大放地卖着吗?更不可解的是,我看过一些美国中学的必读书目,禁书单上的好些,千真万确就在其中,——这是唱的哪一出?“禁”总要有个理由吧?也是好奇心起,就察看起来。结果“禁”《巧克力战争》的官方说法没找到,关于“有争议被禁”书籍的一揽子解释却就在眼前。引述起来太费笔墨,反正大意是,“有争议被禁”书籍就是那些受到质疑较多的书,全美图书馆协会下面有个“知识自由办公室”,根据全国各地学校教师、图书馆员提交的报告编制一个书目公布出来。“举报”人多为家长和中小学教师,“举报”的原因不出以下三项:1.露骨的性描写;2.攻击性语言;3.不宜所有的人群阅读。好像也就是给个参考,并无强制执行一说,也没什么机构有这个能耐。这才有一边被列为禁书,一边又成必修教材的奇观。 有意思的是,在“被禁有争议书籍”的条目中,开宗明义头一句话居然是“美国图书馆协会鼓励各种观点的自由选择和表达,即使是那些离经叛道的观点”。而后还要特别声明:所谓“禁”与“争议”均不涉“个人观点的表达”。看到此想发笑,因为整个是撇清嫌疑的架势。当然,也并非故作姿态,“鼓励”见于行动的是每年九月的“禁书周”活动。那活动绝对名不副实,甚至是名实相悖,因为其内容恰是倡导读书无禁区的。反倒是那一纸禁书单有安抚之嫌:人家一个劲举报,总要给个交代吧?而且保护未成年人免受可能的不良影响,于理也不能说不合——就像电影的分级。 因事涉青少年,我那朋友顺便问了他正上高一的儿子。小孩的反应相当经典:“禁书?知道啊,——就是一些妈妈的意见嘛。”朋友大概因为不属“妈妈”之列,向我转述时语带调侃,很不严肃。 这与我印象中的“禁书”相去太远了。记得好多年前大规模“扫黄”,《查泰莱夫人的情人》在查禁之列,不仅书店下架,出版社还被勒令将所有库存书送印刷厂捣成纸浆销毁。更绝的是,有些“有争议”者,尚未成“书”已然胎死腹中,防患于未然,事实上连“禁”的手续都免了。哪像美国人,“禁书”这样严重的字眼,根本不具应有的严正,说是“禁”,哪有半点令行禁止的味道?我们的“国情”正相反:并无一张公之于众的禁书书单,但是哪些书有问题,大家自可心领神会。 美国人爱较真,不知有“心领神会”一说,禁了某书,哪怕是有名无实(禁书顶多限于公共图书馆下架)的“禁”,不给个交代也不行。禁书榜上每一本书,全美图书馆协会都给了解释,公共图书馆里都会有厚厚一大本,你要懒得去翻,也可发邮件至“知识自由办公室”,针对具体的书询问。我就让朋友帮我就《巧克力战争》问它一问。回复现在还没来,不过也可想而知了,左不过是“少儿不宜”而已。 对台戏·拉郎配 闲时读闲书。读闲书常有偶然性,翻看《红楼梦人物医事考》,乃是翻箱倒柜找一本急用的书,没找到,却遇上不少买了未读已然忘却的,这是其一。对“医事”没兴趣,感兴趣的是《红楼梦》。当年买此书,还有一因是它的“合作”性质:作者宋淇与陈存仁,一红学家,一中医名家。宋淇的身份这些年似已胶着在张爱玲遗嘱执行人这一点上,陈存仁则因《银元时代的生活》等书出版,比写书更属本业的宋淇更为读者所知。不论如何,看二人怎的跨界合作,可算趣事一桩。 据宋淇在序中所言,这桩合作,起于出版人沈苇窗的撮合。合作的方式也有意思:宋搜集前八十回重要病例,按每个病人的进展情况加以整理,分析归纳,略加私人看法。而后这份“原始材料”送给陈详参,由他在宋的叙述之后加总结性的按语。如此这般,颇像是宋淇在给陈存仁打下手——宋将诸事整顿齐备,待其一言而决。书中的安排却又是分庭抗礼的局面,每一题均前为“宋氏解读”,后为“陈氏解读”,——都是“解读”,无分轩轾。 都在“考”,却是旨趣各别。两人都是本色出演,宋淇虽谈人物的病,“考”的实在乃是《红楼梦》,陈存仁则是就事论事,“考”的就是人物的病与治疗。宋是顺着《红楼梦》按迹索踪,“望闻问切”,有点“不敢稍加穿凿”的味道,陈则如老吏断狱,斩钉截铁,说一不二。宋淇的“略加私人看法”虽关乎人物阐释,然既为“医事考”,毕竟也要稍涉医理,纵然也曾向医道中人求教,结论还是往往与陈存仁相去甚远。于是两种“解读”并置,有时竟成了唱对台戏的局面,煞是有趣。比如说宝钗用的那味“冷香丸”,宋淇称其“名字虽是别致,其成分却很有科学根据……四季最常见的花粉都包括在内,和免疫学的原理相符”,以毒攻毒,治宝钗的哮喘,正当其用。陈存仁则直斥为“杜撰”:不仅药名是胡来,几种花蕊能治病,也是笑话——充其量就是当个药引。晴雯的病,宋淇本曹说,指为“女儿痨”,陈医生虽也认定为肺结核,却要辨明并非慢性的一种,乃是粟粒性肺结核,标题上更特别标明“晴雯之病,非女儿痨”……同题作文十来篇,印象中倒有六七篇,二人的说法格格不入。 因是同题做文,并读起来,就尤能看出一种所谓“对话关系”。陈氏驳宋氏,等于也就是在驳曹雪芹,既然宋淇于曹氏大体上是顺着说。名中医对曹雪芹的医学常识固然予以正面评价,然那是专家对票友居高临下的颔首褒奖,实属放下身段的寒暄客套,到了见真章之时,便钉是钉铆是铆,再不客气。“冷香丸”是一例,再如说尤二姐含金自逝一节,陈医生对书中描写大谓不然,说金子无毒,致死则必是金有棱角,刮擦而令肠胃穿孔,如此则痛苦万状,尤二姐岂能如书中所述,死时安然如生?——干脆直言作者的“外行”了。 有意思的是,二人各有典据,说来也就各是各的理。关键还是趣味有别:宋淇究心者端在《红楼梦》,谈医事也是对人物性格命运的“按迹索踪”,有时干脆将“医事”抛至爪哇国,如“红楼二尤”一篇,对二尤故事之游离《红》书主线之外这一点不惜笔墨,于二娘病况却几乎不着一词;“林黛玉泪尽夭亡”长篇大论,固然说到黛玉之病,大抵却是对颦儿心迹的演绎。陈存仁乖于文学,常就医理发高论,比如他对“心理卫生”致意再三,贾瑞、黛玉、晴雯等篇中,多有申论。说林黛玉最有意思,其病为肺痨不消说的,陈医生转而责黛玉的不通心理卫生:“要是她自己注意心理卫生,不过虑,不烦恼,不忧愁,不自寻烦恼,再加医药的调养,是不难治愈的。可是林黛玉偏偏不肯修身养性,常常发脾气,使小性子,于是造化弄人,最后结果是泪尽夭亡!”黛玉的“粉丝”读至此必忿然作色:就差没说“咎由自取”了。捎带着,还将贾宝玉欣赏黛玉之病态美的不健康观念,以及舔胭脂的恶习,都批了一通,有一节的标题即是,“舔吃胭脂,不足为训”。 关于心理卫生与男女情感的上纲上线之论,则在“贾瑞的病与死”一篇,贾瑞不得善终之为“活该”,大概颇能让多数读者同意,“陈氏解读”妙在详说贾瑞的“单相思”之余,对“爱情至上观”大加批判:“‘爱情是至高无上的!’这句话害死了好多人。我大大地不以为然。”又有夫子自道,说及年轻时一段错失的恋情:“……着实让我苦恼了好一阵子,但是毫无办法,令我也曾经想到自杀。幸亏我略知心理卫生的意义,坚坚决决地‘忘记了她’。”此情此意,读《银元时代的生活》即读到过,当时即想,此老的是可人,那书真是好读,他离了医理发起议论来,也真是让人哭笑不得。 宋淇当年读此合作的书稿,肯定是最哭笑不得的一人:按约定,陈得了宋提供的材料后,“与笔者并不交换意见,以免有所影响”,既然陈后来的“总结”对宋屡唱反调,他的搜集、归纳材料之举简直就像是授人心柄,而他根本没有回嘴的余地。光是医案也就罢了,陈医生似乎在“医”外也有反驳的冲动,比如他应该总是看了“宋氏解读”后作文,当然明白宋氏对百二十回本的不屑,“林黛玉泪尽夭亡”一篇中更直斥高鹗后四十回中调包计及宝玉成婚、黛玉焚稿的热闹煽情的俗不可耐,陈氏偏于此篇中评道:“这一幕虽是高鹗续的,但是写得也不错,一面是吹吹打打欢笑成婚,一面是凄凄凉凉饮恨而亡,双方成为一个强烈的对比。……虽然他写得未能尽如人意,但是这百多年来,没有一个人能将曹雪芹的八十回续得比高鹗更好的。”——同一篇中竟似针锋相对,反调之声可闻,虽然这大概也就可以代表众多读者对后四十回的态度。 凡此种种,宋淇读罢大概颇有“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之叹,也只能是无可如何吧?“前言”想是成书后所写,对合作者客套一番属题中应有,“读者并没有觉得曹雪芹是一位国手,应该悬壶济世,而深深觉得他把医学的知识融入于故事之中,恰到好处,不多也不少”等语,却不妨看作是对陈的反唇相讥,是为曹雪芹辩,也是自辩。 我当然相信陈存仁的医理,文学作品中于科学、于医理不合的描写大概比比皆是,然不妨碍其为好文学,一如苏东坡的《赤壁赋》“游的是假赤壁”,不妨其“做的是好文章”。我更感兴趣的是这书的成书经过,——端的是“拉郎配”成就“对台戏”。就为当作西洋景看了,于宋淇对《红楼梦》精妙的分析也轻轻放过——罪过,罪过。 快乐书单 开书单永远是件吃力不讨好的事。特别是所谓“必读书”之类,上世纪三十年代胡适开青年必读书目,几乎演成事件,固然是因意识形态、政治立场等现实因素掺和其中,然而即使是承平之世、和谐社会,开一张没什么人挑剔的书单,也是千难万难,其难度不下于让全世界的人就“一生必须要去的十个地方”达成一致意见。一张书单总是需要的,就像旅行指南对旅游者而言必不可少,却永远不能让所有的读书人满意。 取巧的法子是放弃权威性,隐去“必读”之类易惹麻烦的字眼。眼前这本书的作者约翰·凯里就是这么干的,在下面这段话里,他早早给自己留好了退路:“(我挑出的)这些图书入选不是因为它们有‘伟大的价值’或体现了人类精神,或是其他类似的理由,虽然无疑有些书即使用这些标准来检验也是杰出的,我的选择标准就是纯粹的阅读愉悦——这些书给我带来快乐,我也希望其他人想起这些书就会感到快乐。”撕去“伟大”标签,标举“快乐”原则,都是给自己解套,表露“乐我乐以及人之乐”之意,这是放低身段。——当然,凯里先生并不认为自家是故作姿态的俯就,至少以他的表白,他的立场原本就是平民化的,这才有下面这段不乏攻击性的调侃:“有些专家编出一些‘伟大的书’的清单,不断出版。这些令人望而生畏的清单是列给谁看的?当然不是给人类看的。它们更像是发给上帝的期末汇报,好让他老人家看看他的人间子弟是多么具有文化修养。” 我不知道过去读过的一本《一生的读书计划》是不是凯里先生的假想敌之一,这书上世纪八十年代在大陆出版,想来对许多中国读者,充当了西方名著的阅读地图。作者美国人费迪曼好像是位专栏作家,一部名著一篇文章,往往片言居要,寥寥数语而能曲中筋节,比各种文学史书里的描述更能撩拨阅读的兴趣。只是“一生”这样的大字眼限制了作者的自由:他挑出的只能是举世公认的名家名著。凯里的快乐原则以及“我只说我的快乐”的姿态给了他更多“偷欢”的机会,除了时间的限制之外(如书的副标题“20世纪最令人快乐的书”所示,他的书单一直开到一九九七年),他可以“一意孤行”而不必担心留下话把儿。他可以不管虚构非虚构,文学不文学,只要好看,游记、回忆录乃至批评著作都可入选,他也允许自己“避重就轻”,名家不选名著,偏到他们边缘又边缘的著述里去“披沙拣金”。比如D.H.劳伦斯,代表作为何种,《儿子的情人》抑或《虹》?专家、“粉丝”皆争论不休,凯里先生居然全然置小说于不顾,挑出他早年的游记《意大利的晨曦》。比如托马斯·曼这样的大师级人物,不挑《魔山》,不选《威尼斯之死》那样的名篇,偏偏推荐他作品中的异数,喜剧小说《骗子菲利克斯·克鲁尔的自白》,理由是在此书中,“表达严肃主题的手段变成了嘲讽”,而“此手法达到了生动活泼的神奇效果——就像和一个刚喝了几杯酒的聪明朋友交谈一样”。拈出文学史上另类作家或名家另类作品的批评并不鲜见,往往事涉作家的重新评价重新认识,举其著者,卡尔维诺《为什么读经典》中的一些篇什,几乎勾勒出个人化的文学史另类线索。凯里先生着眼则不在文学史意义,他既不想“颠覆”,也不打算“重构”,他的选家眼光只基于一点(至少他这样声称),曰Pure Pleasure—这是书的原名。 尽管《一生的读书计划》与《阅读的至乐》选书标准、范围不一,要者阅读上“劝学”的目的则一,“宏观”地看,手法也一般无二,就一个字:诱。刺激读者的阅读欲望,我所知道的最恶俗的例子,是当年鸳蝴派杂志《礼拜六》的发刊词。最耸人听闻的一句后来作了广告语:“宁可不娶小老婆,不可不读《礼拜六》。”《计划》、《至乐》面对的并非小市民读者(《阅读的至乐》原是为《星期日泰晤士报》写的专栏,想想看凯里面对的读者),当然不能如此吃相难看,一径诉诸读者可能的情色想象,何况所选书不论“伟大”与否,要皆在“高雅”范围,故其“诱”乃诉诸阅读本身的愉悦。即使隐然存着“必读”二字,标举的《计划》,也要向读者证明读书并非苦事一桩,事实上费迪曼的典重也在向快乐(或可读性)让步,我记得选乔治·艾略特的书,他就以更温婉的《弗洛斯河上的磨坊》代替了公认的巨著《米德尔玛契》;书的厚度似乎也是一个考量,列夫·托尔斯泰更大部头的《战争与和平》就被《安娜·卡列尼娜》取代。《阅读的至乐》从书名到引言,在在点明阅读之为赏心乐事,作者更是在“诱”字上下足功夫,——其实对凯里这样的书评高手,说简单也简单,便是于不动声色之间,将所荐作品的妙处,表而出之:或是绝妙好辞的引证,或是故事情节的概述,又或著者生平轶事的勾连点染——引人入彀,左不过也就是这些材料——凯里总有办法调理得骨肉匀停(虽然并非篇篇精彩)。有时候他给你讲故事,比如:“书从雪地开始。劳伦斯正向南穿越蒂罗尔进入意大利。”“父亲去世时,高尔基才五岁,还不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有时他劈头给你一句不容分说的断语,比如写《那些不结果实的叶子》的一篇:“没有一个小说家能比阿道司·赫胥黎更聪明——在写作方面,整个人类都是如此——而这部小说又是他最聪明的小说之一。”有时候,他将我们引入某种现象的讨论,比如谈金斯利·艾米斯《幸运的吉姆》:“我发现很多人,尤其是聪明的女人,都不喜欢这部小说。”差不多每篇文章,他从一开始就撩拨我们,而不论怎样笔法多变,他的态度一概从容、幽默。这后面是他的见识和趣味。推荐书,写书评,趣味和见识,缺一不可,有见识没趣味,写成高头讲章,有趣味没见识,写出的不过是一堆花絮。两端占全,凯里即便复述故事也能与众不同。 说到趣味,凯里的审美宽度实在宽得可以,从叶芝充满神秘宗教体验的《诗集》到哈谢克有几分无厘头的《好兵帅克》,从侦探小说《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到乔治·奥威尔冷峻的《上来透口气》。不过他的书单仍透露出他的偏嗜,谈赫胥黎,大赞他的“聪明”,说伊丽莎白·鲍恩《巴黎之屋》,断言“影响读者最深的,是其中的智慧”,论奥威尔,道的是他“故作阴郁的智慧和乐于战斗的判断力”,甚至谈高尔基的《童年》,他留意的也是作家在叙述的可怕内容中注入的“幽默而达观的血液”。“聪明”、“机智”、“智慧”、“幽默”、“判断力”……凯里先生是一位“爱智者”,发现作者的“智”且大起共鸣,显然是他获得“至乐”体验的重要方面。阅读的快乐显然并非只有一个路径,尽可能地,凯里先生在书单里也向我们展示了阅读至乐的多样性。而唯有智慧,才能“一花一世界,一树一菩提”,令我们的阅读具有宽广的包容性。 然而他可以为所荐书籍的水准拍胸脯,可以担保读这些书于他千真万确是至高的享受,却不能为读者从中得到同样的乐趣打包票。凯里先生悬“快乐”为鹄的,给自己定的标准实在不低:他将H.G.威尔斯小说《昏睡百年》中那个从昏睡中醒来的格雷厄姆设想为他的读者,此人于二二〇〇年那个已然没有书籍、四围人声鼎沸的世界中醒来,密集的人群令他精神近于崩溃,他哭求别人把他带到小屋里单独待着。接下去便是凯里的“创作”了——格雷厄姆在角落里发现了一堆落满灰尘、早被遗忘的书,当然,是凯里先生为他选的,“这些书必须非常引人入胜,好让他忘记痛苦。它们必须启发他去发现自己内心的深度。它们还必须时不时让他笑出声来,好让他有继续活下去的渴望。最重要的是,它们必须充满魅力,足以吸引门外一些略懂读写的未开化之人,他们将在格雷厄姆的帮助下让阅读在一个没有书籍的世界里重新活跃起来”。凯里将这一切设想当作一场严格的测试,而他居然很自信地说:“我想我推荐的书都过关了。”想想看,他在他的“快乐”书单里塞进了包括T.S.艾略特、叶芝等人作品在内的十部诗集,甚至还有威廉·燕卜荪的批评著作《含混七型》。在“越堕落越快乐”的背景下,他的乐观委实令人生疑。我不知道有多少人会照着他的书单去按图索骥,更不知道有多少人会在一连串让绝大多数中国读者感到陌生的作品里得到他所预期的“至乐”体验。也许凯里先生只该给自己的书打包票:即使我们不能登堂入室,读他的书本身也已经是一次轻松愉快的经历——他将指点门径变成了一种妙趣横生的艺术。至于他对这张书单的自信,他在荐书时频频使用的最高级形容词,我们不必过于顶真(说到底,真正的阅读永远是个人化的),文章艺术的游戏三昧,原本也就是阅读快感的一部分。 crowd与mob 我的英语原本就是“硬读”(“硬着头皮读”之谓)的水平,多时不碰,再读英文书,自然更觉吃力。之所以还要自讨苦吃,实因何伟(Peter Hessler)《江城》(River Town)一书的中译本一时半会儿出不来(《甲骨文》更是无望),我却又急欲一睹为快。 何伟曾在中国生活多年,其不同于大多数外国人的经历以及对此间人与事的旺盛好奇心,已然令他深入到中国生活的皱褶之中。写作“中国三部曲”的第一部《江城》时,他已有过两年在涪陵当“外教”的经历,一段愉快与不快交织的经历。有意思的是,书中写到他父亲来“探班”,他从父亲对中国生活的不适反应中意识到了自己的变化:他在某种程度上被中国生活同化了。 这样的同化让很多中国人乐于奉送他“中国通”的冠冕,但他显然只是在极有限的意义上被同化。何伟不是“汉学家”,不是“友好使者”能够框定的人物,也不属职业化的“中国问题观察家”。我们不知道他是否以“中国通”自期、自许,可以肯定的是,他不屑于成为公认的“中国通”加拿大人大山那样的人。大山是当今中国人最熟悉的外国面孔之一,他的汉语比何伟溜得多,他以他的绝活赢得中国人的喝彩,也以此来参与对当代中国的礼赞。何伟对中国固然有“赞”,相比起来却显然更偏于“弹”。他对大山的不以为然、颇有微词也就顺理成章。事实上“微词”用在这里不大准确:这个词含有隐曲的挑剔、指责之意,有太多的中国气息,而何伟对在中国大山式的如鱼得水的观点毋宁是直言不讳的,就像他对中国人与中国生活的种种不如意处总是直率地指出一样。 我印象很深的是他在《江城》中写到的困惑:走在涪陵稠人广众之间,他偶尔会陷入恍惚之中,crowd与mob之间的界限仿佛忽然变得难以厘定。crowd,人群?mob,暴民,暴徒?——我因此去查字典,发现过去的印象大致不错,只是原本模模糊糊,这一查更澄清了mob一词明显的贬义。有一词典就mob给出的同义词里居然有crowd,让人莫名其妙,《牛津英汉双解词典》mob词条倒是用到了crowd:large disorderly crowd, esp.one that has gathered to attac k or cause misc hief(无秩序的民众,尤指暴民)。crowd(“民众”、“人群”)为中性词,怎可与mob相提并论? 外国人来中国,第一印象十有八九便是人多,因到处能看到拥挤的人群,意识中crowd频频出现,不足为奇。问题是,何伟从哪里看出crowd具有发展成为mob的潜质?二者之间显然并不存在必然的联系嘛。我读的是网上下的电子书,待看完了想到回过头去复案,因读英文的吃力,一时已是找不到两个词捉对出现的语境和相关的议论。依稀记得是和当地人对外国人的态度有关,因此就推论,在西方人关于中国的谈论中,义和团也许可以称得上一段挥之不去的原型记忆,不定什么时候就冒出来。是吗?也不全是。书中首次提到mob是作者初到涪陵的时候,一年多以后,他在面对他的学生时脑子里居然又冒出这个词。同样的,原文找不出来了,好在虽然记不清原话,大意却还记得。作者是在面对学生就政治问题千篇一律的回答时产生的联想。 从老实安分的小地方大学生联想到“暴民”,似乎不着边际,联想的轨迹却历历分明,因他紧接着就谈到中国生活包括中国式教育中“个人”的缺失,或者说,中国的语境中健全的个人判断的难以形成,传统和现实都助成了这一点。这算不得什么创见,鲁迅、周作人很多年以前就指出过这一点,且为此忧心忡忡。有独立健全判断的个人,恰是“暴民”的对立面,换句话说,从“民众”、“人群”到“暴民”的路,乃是“愚民”(作为名词动词皆可)铺就。何伟做他那番联想时提到了“文革”,当然算不得什么意外。“暴民”是乌合之众,唯其没有个人的判断,只剩下不可捉摸的群体性,其不可预测的破坏性简直难以想象。在此一点上,可以套一句流行用语:“不管你们信不信,反正我信”。 熟悉,而又陌生 最初是在《读库》上读到何伟的文章,有眼睛一亮之感。很快就听说他的《寻路中国》出了中文版,书店里买不到,从网上下载了看,却没有全的,倒意外发现同一作者的River Town(《江城》),便也下了来读。尚未读完,前一书的“上海译文版”到手了。于是这几天往返于中文的《寻路中国》与英文的River Town之间。所得的印象却一般无二:外国人写的书,但是很“中国”。 我的意思是说,何伟笔下的中国我们很熟悉。即使我们没有到过他作为志愿者任教的涪陵,没住过北京边缘处的那个荒僻的小山村,没有他驾车一路采访各色人等的经历,因为我们生于斯长于斯,全部的经验几乎全来自中国的生活,据此我们完全可以想象、体味他写到的情与景、人与事。看看自己如何出现在“他者”的取景框中,无异于一种有趣的经验,与此相伴,有意无意之间,我们还会不自禁地扮演裁判的角色。“原型”是否天然地拥有评判他人演绎的权力与资格,并非毫无争议,然而此种批评冲动具有如此的普遍性,其本身也许就提供了存在的理由。 关于西方人能否正确地书写中国,抽象的肯定具体的否定或具体的肯定抽象的否定,均不乏其例,难于一概而论。鲁迅信中与人谈论赛珍珠的小说,颇不以为然:“中国的事情,总是中国人做来,才可以见真相,即如布克夫人(赛珍珠),上海曾大欢迎,她亦自谓视中国如祖国,然而看她的作品,毕竟是一位生长中国的美国女教士的立场而已,……她所觉得的,还不过一点浮面的情形。只有我们做起来,方能留下一个真相。”——咬定“中国的事情”唯中国人能得其“真相”,似乎是杜绝了洋人读懂中国的可能性,但是另一方面,鲁迅对阿瑟·史密斯《中国人的气质》一书的赞赏则又是众所周知的。并观二说,与其说是鲁迅陷入了自相矛盾,不如说是具体的语境导出了不同的判断。到头来我们还须面对一个个具体的个案。在西方人的中国书写中,固然充斥比较文学形象学所谓对异国的程式化的“集体想象”(事实上本国的作者对其他人群何尝不是充满想象),却也时能见到作者摆脱此种想象的努力,何伟的书可视为一个好的例子。 能让中国读者对书中的种种描述有似曾相识之感,当然源于作者在走进中国人生活时付出的努力:学中文,和中国人住在一起,生活在中国人堆里,清明和他们一起去上坟,小儿百日一起庆贺;不住涉外宾馆,宁住普通中国人住的旅店;不坐游轮,宁乘当地人乘坐的慢船……有时候你会觉得他快赶上过去对下乡干部要求的“三同”,即同吃同住同劳动了,这无疑令他对普通中国人的生活有相当的了解。然而即使当真做到了“三同”,也不能保证“真相”的获得,所谓“三同”可能导致的是有意无意的同化,同化则有可能不是离真相更近,而是更远。 能够对中国人的生活有所发现,恰恰相当程度上仰仗作者的“他者”视角。何伟在中国生活多年,其身份,最初是在高校任教的“世界和平组织”的志愿者,后来是《纽约客》驻中国记者,有一重身份却是始终未变的——他是一个“外国人”。他或许不愿在抛头露面的场合被看作“外宾”,或许反感围观者指指戳戳看猴似的嚷嚷“外国人!外国人!”,却从来没有放弃利用“外国人”的视角,事实上这也是他无从放弃的。他与中国人、中国生活的相遇,包括他的好奇、他的不适、他的赞与弹,在在让他意识到他的这重身份。而他时或有之的换位思考、设身处地也并未弱化他作为他者的观察。正是借助这种眼光,他所呈现的中国人与中国生活一方面是我们所熟悉的,另一方面却又有一种陌生:他将我们再熟悉不过的一切陌生化了。 在此对“集体想象”与“他者眼光”做一区分也许不无必要。“集体想象”对对象的覆盖往往形成遮蔽,“被想象者”因被符号化而面目全非,当然没有“熟悉”可言;“他者眼光”则可以具有超越“身在此山中”的意义,让“远近高低”显得既熟悉又陌生。此种陌生化的效果,实缘于我们对周遭人与事的习焉不察,所谓“习惯成自然”,而不接受、认同中国的“国情”,中国的生活就立马显得异样。何伟并未试图从他所记述描述的中国图景中抽象出“中国人的气质”,然从某种意义上说,他的书未尝不可以视为史密斯书的当代版。早有人目光如炬别具慧眼地指出史密斯制造话语的叵测居心,对此说当然可以取“不管你们信不信,反正我信”的立场,顺理成章地,也可以对何伟书来一番透过现象的诊断,但对我而言,这显然陈义过高。何伟与我们之间唯一的“隔”,可能在于他的观察更多地源于“知”的冲动,我们对中国的人与事则有更多“理解的同情”、“同情的理解”,更多的切肤之痛。 读完的与未读完的 检点二〇一一年所读书籍,发现看过部分的不少,读而终卷的竟屈指可数。是知打开一本书,不难,读完一本书,不易。 没读完的也不是就不能说,比如“广西师大”几年前出版的《大问题》。这不是新书,不唯在出版业发达,上市新书很快就被后来者覆盖的今日,早已是明日黄花,然而书之高下,固不可以新旧为判。因没赶趟的冲动,好些新书也都是放旧了再读,——经得起“旧”倒是好书的一个标志。抢读新书往往可以进入某个热门话题,“旧”书如经得起旧,则往往涉及更普遍性更无时间性的话题。《大问题》以其问题之“大”,自然是如此。读过的哲学类书中,这是最没有“哲学”面目却不乏哲学意味的一种。教科书通常面目可憎,刻板老套之外,一个要命的地方,是常常以简单化、粗鄙化、浅薄化来达到所谓的易于掌握,结果是充塞各种再也见不到问题踪影的“知识点”。此书的教科书身份并不妨害作者进入问题,讲述得生动流畅只是其表,作者对思考的明晰性致意再三,诸多的问题也有很好的澄清,这样的澄清却不以简单化(实为对问题的遮蔽)为代价,相反,书里处处是活泼泼的问题。不知欧美教科书的普遍水准,能由这样的书进入知识之门,真是让人羡慕。 知识爆炸的时代,概念的建立与澄清似乎显得尤为必要,否则鸡同鸭讲的局面殆不可免。往往几个概念就通向整整一个学科,而学科的林立好像是收拾知识的乱摊子的不二法门,虽然也未必就收拾得了。专门化往往令人望而却步,然而即使不是作为研究者,现代知识体系的大概总该略知一二。译林出版社推出的“牛津通识读本”,“吉林人民”几年前组织翻译的“西方社会科学基本知识读本”,都属可助“略知一二”的书。本年度读了其中的一些,既为丛书性质,写与译的两方面,难免都参差不齐,但大体令人满意。这都是些化专门为常识的书,也许卑之无甚高论,常识要说得好说得通却也不易,而像在生活中一样,在知识领域内,要紧的也是建立常识,至少在我看来是如此。 知识须以思考来贯穿,《大问题》一书开明宗义,起首就引苏格拉底的名言:“未经审视的生活是不值得过的。”一本好书,自也应该有助于对生活的审视。本年度读完的书中有两本印象深刻,都可说是“有所思”的书。 其一是何伟的《寻路中国》。他的“中国三部曲”中,目前似乎只在出版社题中应有的技术处理后出了这一种中译本,《江城》和《甲骨文》我都是磕磕巴巴读的英文本。肯去和英文较劲,当然是因为《寻路中国》读得兴味横生。身为外国人,作者与中国式人生的隔膜自不待言,与寻常观光客不同的是,他以他的思索勉力穿透种种的“隔”,以至于经常化“隔”为“不隔”,达到对中国生活并非浅表的领悟。与之相反,身在其中,我们倒往往是和所处的环境高度同一的,不知不觉。美国媒体称作者为“关注现代中国的最具思想性的西方作家之一”,并非虚语。如“寻路中国”这书名所双关的,三部曲是对中国的传统与现代的某种问询。当然,可以料想得到的是三部曲连同在西方获得的赞誉,都极有可能被视为“西方阴谋”的一部分。于此除了佩服“透过现象看本质”的过人本领,我却也无话可说。 哈金的《南京安魂曲》是否也会被举为“西方中心”的明证,我不敢肯定。这是一部记忆之书、反思之作。之所以会有上述的担心,是因为这部以南京大屠杀为题材的小说,据于中心位置的“英雄”是个白人女性。倘说书中隐含的关键词的确就是“记忆”,那么在大屠杀中并不能径直归为受害者的魏特林小姐,却似乎是书中最难抹去大屠杀阴影的一人:直到回到美国之后,她仍被自己对几个中国女子未尽保护之责耿耿于怀,亦以此抑郁而终。我印象很深的那个出场不多的中国医生,此人一边在日本人治下虚与委蛇,暗中则在帮助中国人。但是他的角色令他不能自安,他因自己接受这样的角色而羞愧无比。就像魏特林不能用可以成立的理由说服自己一样,医生也不能因他的暗中相助摆脱负罪感。我相信哈金塑造这一形象时部分地将自己也摆在了被审的位置上,医生因此几可说是许多中国人的一面镜子。倘说哈金以他的方式延续了鲁迅关于“国民性”的思考,也许不能算是夸大其词。 读此书时恰遇《金陵十三钗》上映,我想张艺谋的电影招来这方面质疑的可能性要小得多:虽然同样有一个洋一号,这个角色却更多是一个目击者,此外很可能是为了平衡中外,前半部又专设了一位抵抗英雄,不致留下“唯余妓女不屈”的话柄。此种相当光明的描写是否能完成某种想象性的救赎可以不论,影片的“政治正确”是不成问题的了。当然,《十三钗》与《南京安魂曲》除了同样以南京大屠杀为背景之外,完全不可相提并论,牵出来已属题外话了。 我的“红”与“黑” “红”:《江城》,何伟 何伟的“中国三部曲”,依写作的顺序,《江城》在先,《寻路中国》在后,出版时间则是颠倒的,我的阅读倒是带有“复原”意味:先是硬着头皮读《江城》英文版,半道里经“技术处理”后的《寻路中国》中文版面世,遂二书并读,往返于中文、英文之间,待前书中文本出来,又读一遍。相较而言,《寻路中国》视界更开阔,写得也更加挥洒自如,但我更偏爱《江城》:写此书时作家尚是志愿者的身份,——并非他后来《纽约客》记者的身份注定会妨害何伟对中国人生活“入乎其中”的体验,事实上《寻路中国》似有更多“同情的理解”,其同情与讽刺兼重的态度亦一脉相沿,只是《江城》中的体验与观察因与他者生活最初的邂逅更具“原生态”意味,其中的感受亦更来得鲜活而锐利。我所读过的西人描述中国的书中,就与中国人生活的不隔,就此中有“人”而论,以此书为最。即使做趣味主义式的阅读,《江城》也不失为一部好书,书中大量的细节大堪玩味,然而作者固非观光客展示异国情调的姿态,作为中国读者,我们更不可能是作壁上观的超然的阅读心境。 所不解者,后来何伟接受中国媒体采访,称他对《江城》能否被中国读者接受并不乐观,因为“即便像赛珍珠这样真正懂得中国的优秀作家,曾写出了一些非常好的书,甚至凭《大地》一书获得诺贝尔奖,她也不被当时的中国读者认可”。这里的谦卑是出于对一位诺贝尔文学奖的前辈作家,抑或对虚构类作品的尊敬吗?在我看来,何伟笔下的中国比赛珍珠所写更中国,而且,若不拘于虚构与非虚构的划分,我还要说,《江城》比《大地》更具文学性。 “黑”:《中国震撼》,张维为 与举出一部好书相比,举出一部烂书难度要大得多——无他,既为烂书,除非有特殊需要,你不会去受那份罪。此书勉强读完,多少是出于想看看作者如何“YY”的心态。钱钟书曾调侃某些书“不通得来头大”,某种意义上说,此书也是,从头至尾毫无逻辑而振振有词。如标题所示,张维为的书相当“震撼”,“中国”早已是一爆炒的概念,所谓“文明型国家的崛起”自不难吸引眼球。有“标题党”,亦有“概念书”,有些书仅凭书名你就知其必火,比如“求医不如求己”、“四天练出一身肌肉”之类,盖谁人都不免有走捷径、盼天上掉馅饼的心理。对于急于“震撼”或“说不”的人而言,《中国震撼》自是正中下怀。只是“震撼”与“文明”、“和平”等字眼,似颇相悖。 鲁迅的书账 鲁迅的论敌常对他有些恶形恶状的描绘,有夸张他被香烟熏黄的牙齿的,有想象他“醉眼蒙眬”的,又是烟,又是酒,撇开背景不论,单从这些字面上去看,鲁迅倒真像是“失意文人”,或是像个名士。实则鲁迅最是个认真不苟的人,即使在生活小节上也绝无落拓不羁的名士习气。常到鲁迅家走动的郁达夫发现他的书房里总是整整齐齐,书案上亦井然有序,且一尘不染。这真让郁达夫这个地道的名士派大为讶异了,因为他所知道的一些文人,书房总是凌乱不堪的。 鲁迅的不苟从他的日记中也可见出。他的日记并不像今日某出版社推出的《名人日记》之类,里面到处是“思想火花”和滔滔议论,而是地道的流水账,简而又简,但他每日必记,从一九一三年起,到一九三六年去世,几乎没有一天落下。偶尔有几天漏记,也必要说明“失记”。既是仅限于记事,有时无事可记,记什么呢?记得最简的是只有天气,阴晴雨雪。我有位同窗曾细读鲁迅日记,告我他发现日记中常见“濯足”、“夜濯足”字样,而且有好多日日记里只有这两三字。回想一下,恍惚也有这样的记忆。这当然不是“濯足长江万里流”的濯足,不过是在脚盆里洗脚罢了。想来鲁迅每日伏案到深夜,脚已冰凉,暖水温泡,甚是惬意,故尔常有此一记吧?据此也可推知鲁迅的日记多是次日记的,濯足完毕当从速就寝,不见得再去握管了。 不过鲁迅日记里记得最认真详尽、最清楚明白,也是给我印象最深的,还要算他的书账。鲁迅有一习惯,每购一书,不仅在那一日记下书名,也记下书价,而且巨细无遗,毫厘不爽。比如《仇十洲麻姑仙图》等图,每枚价仅八分,也都一一记录在案。一九一三年五月买的一册《观无量寿佛经图赞》所记价为0.312元,更是精确到厘了(可知那时买书的讲价是极细的,但不知几厘几厘是如何找法)。每年岁末,鲁迅照例要算一回总账,将所置书籍、图册、拓片等按购置的时间顺序一一列出,月为单位是小结,最后算清一年共花费几何,此外又常算出平均每月花去多少。 鲁迅自奉甚俭,衣的朴素随便是不用说了,吃住行也都很简单,唯在买书上手脚是大的。平均下来,每年所费在500元以上。到上海以后,也许是生活安定下来,作长久计了,书买得尤多,一年常在800元以上,最多的一九三〇年,总共花去2404元,平均每月约200元,相当于当时大学毕业生几个月的薪水。而到去世为止的二十多年间,鲁迅的书账加起来将近13000元,买下三处北京八道湾的大宅子也够了。鲁迅的收入不能算少,然要买这么多的书,总也感到吃力了。一九一二年书账的后面有一段附记道:“审自五月至年末,凡八月间而购书百六十余元,然无善本。京师视古籍为古董,唯大力者能致之耳。今人处世不必读书,而我辈复无购书之力,尚复月掷二十余金,收拾破书数册以自怡说,亦可笑叹人也。” 看来读书人买不起书,买得起书的人不读书的情形并不限于今日,然鲁迅不能“致之”的是古籍、善本,今日的读书人则在书店里面对着寻常的新书也不免有阮囊羞涩之感,只有流连忘返,不能满载而归了。 游戏笔墨 鲁迅初到厦门大学时,校方安排的住处颇不如意,鲁迅给章廷谦(字尘矛,笔名川岛)信中曾言及此事,其时章恰有意赴厦大任教,鲁迅的信中便如此这般地写道:“若夫房子,确是问题,我初来时,即被陈列于生物院四层楼上三星期,若至平地,一上一下,扶梯就有一百九十二级,要练脚力,甚合式也。然此楼乃收拾光棍者耳。倘有夫人,则当住于一座特别的洋楼曰‘兼爱楼’,而可无高升生物院之虑矣。唯该兼爱楼现在是否有空,则殊不可知。总之既聘教员,当有住所,他们总该设法。既不配上兼爱楼如不佞,现亦已在图书馆楼上霸得一间房子,一上一下,只须走扶梯五十二级矣。”生物院多有标本,所以要说“陈列”,“练脚力”自然是反语,“光棍”云云,则鲁迅其时单身,至于“不配……如不佞”、“霸得”等语,都是地道的游戏笔墨,令读者不禁莞尔。 这是易解的,也有些用了“自造新典故”,就要多看看才明白。有一封信,也是给章的,开头是这样:“尘矛兄:知道斐君太太延期出版,为之怃然。其实出版与否,与我无干,用‘怃然’殊属不合,不过此外一时也想不出恰当的字。”读了茫然:“斐君太太”四字并未框以书名号,与“出版”何干?后乃恍然:斐君太太者,川岛夫人是也,“延期出版”盖指她比预期的日子晚产了,因为后面的信中有“所愿此信到时。早已诞育麟儿”。再后的信中又有“斐君太太已发表其蕴蓄,甚善甚善”等语,称腹中胎儿为“蕴蓄”,生产为“发表”为“出版”,真也有趣。 人有亲疏远近,谐词戏语,自造典故,当然更见于亲近者之间。亲疏远近,有一端是年龄、辈分。章廷谦年岁虽比鲁迅小掉不少,却是《语丝》的同事,仍可算是朋辈,鲁迅给学生、年轻人的信,纯粹的游戏笔墨就要少得多。但也不尽然,给许广平的信就是例外。但是许广平当然应该是例外的。给许广平的信很可挑出几篇,通篇都是游戏笔墨,《两地书》序言称其中“既没有死呀活的热情,也没有花呀月的佳句”,倒是借了调侃、揶揄、玩笑之语,我们可以捕捉到幽微的感情的信息。而鲁迅复信中由庄语而谐语,而纯然的游戏笔墨,直可视为测度二人感情萌生而至升温的度量计—《两地书》可以为证。 林冲的长相 一个人的长相与他的为人、脾性有无关系?客观地讲,恐怕是毫无关系。但是我们模模糊糊总觉人的外表与他的内心之间存在着某种对应。现在的人头脑已经不那么简单,知道人的好歹不见得能从脸上看出来,不过下意识里,我们仍然愿意相信,一个人的长相至少应该是他性格的外化或延伸。可能就是出于这样的心理,我对《水浒传》作者让林冲长了一张类似张飞的面孔,一直心存疑惑。 照《水浒》中的描写,林冲“生得豹头环眼,燕颔虎须”,看过《三国》的人必会觉得眼熟——这简直像是张飞的一个翻版。旧小说里的人物肖像常是逸笔草草,而且多用含混俗套的比喻,像“豹头”、“燕颔”之类,想象起来就很困难。豹头形容头大,还是说头的形状?可我们对豹子的头并不了然。“燕颔”是燕子的下巴?燕子属“扁毛畜生”,有下巴吗?更是难以揣想。只有“环眼”与“虎须”是容易落实的,画家就抓住这些落实到纸上了,我们在画上看到的张飞都是这样的:粗硬戟张的胡须,不发怒也像是怒目圆睁的眼睛,有似庙里的金刚。张飞性如烈火,仿佛就应该是这模样。于是我们也就含糊地认定,“豹头环眼”、“燕颔虎须”便是如此。可是生性有些犹豫又很能忍气的林冲怎会是这副长相呢?娘子让人调戏,充军途中差拨暗算,柴进庄上洪教头百般羞辱,入了伙受王伦猜忌……这些场合林冲一忍再忍,一让再让,换了张飞,早就炸了。我们实难想象,生就张飞式怒目金刚式面孔的人一见调戏妻子的人是上司的儿子会“先自手软了”。《水浒》故事的编撰者们何以忽略了这一点?近来翻看了一本专书,据作者的研究,《水浒》作者受《三国》故事的影响很大,有些角色就是比着《三国》的人物杜撰出来的,林冲脱胎于张飞,不仅长相一般无二,而且使的也是丈八蛇矛,又正是梁山五虎将的第二位。可后来林冲的故事不断演化,与最初的设想距离越拉越大,林冲实质上已经变成另一个人了。这很可以解开我的疑团:林冲的内囊变了,作者却忘了让他的长相相应地变过来。 那么林冲应该是何模样?事实上没有一个画家是按着“豹头环眼”、“燕颔虎须”画林冲的。我看过一本绣像本《水浒》,图上的林冲些少胡须,有几分发福的中年人的样子,与张飞全然两样。当然这是古人的想象,现代人的审美观变了,仍不能接受——我们不能想象八十万禁军教头挺着个啤酒肚。所以影视剧以及今人《水浒》插图里的林冲都不是这样。有一次问一个搞画的熟人,他想象中的林冲是何模样,他说他想到的是京剧《野猪林》里的那样,英武中带几分儒雅。我想想,好像也是。无论如何,张飞是大花脸,林冲则应该是个武生。 林冲与扈三娘 小时候的记性确实是好。小学四年级看的《水浒》,书中的情节至今仍记得不少,林冲、武松、鲁智深诸人的故事是不用说了,一丈青扈三娘这个三流角色居然也未淡忘,印象里又总觉她与林冲应该有点瓜葛,则是因为我当时对梁山泊的一桩包办婚姻“期期以为不可”,并且相当长一段时间里对宋江的安排一直耿耿于怀。 宋江极善笼络人心,笼络人心的办法之一是替手下的人择偶。按照《水浒》的标准,好汉的标志之一似乎是对女人的美貌无动于衷。可梁山好汉里委实也有几个好色之徒,像小霸王周通,若不是逼着良家女子做压寨夫人,也不会饱尝花和尚一顿老拳。鲁智深是莽夫,只晓得打一顿出气,痛快,宋江毕竟是领导,懂得体恤下“情”,好色的,便许以色,所以在清风寨遇王矮虎强占民女,他只好言相劝,且拍胸脯保证日后当代为物色。却说打下祝家庄之后,梁山泊犒赏三军,大碗喝酒大块吃肉之余,宋江请出女战俘扈三娘,亲自上前与她陪话,口称众头领都是媒人,让她答应嫁给王矮虎,而且立马就要办喜事。扈三娘“见宋江义气深重,推却不得,只得拜谢了”。于是众人皆称宋公明乃有德有义之士。 这桩姻缘,论方式,应该说是在家长包办和组织介绍二者之间。书中虽无交代,扈三娘想必是有几分委屈的。孩童时代,混沌末开,对包办之类,倒也木然,我那时的不满是因为模糊地觉得二人不“般配”。虽然不知“一丈青”这绰号究竟何指,总觉扈三娘当是高挑身材,王英称为“矮脚虎”,其矮可知,女高男矮,成何体统?论人品,王英更是不配,那份好色劲儿令他成为滑稽可笑的角色,不提“前科”,单是与扈三娘对阵之际那色迷迷的样子就让人绝倒,而本事又不济,竟是被活捉去了,一丈青能服他? 扈三娘在梁山泊女将中要算是最出众的,武艺当高出孙二娘、顾大嫂,至于容貌,韵文里道是“天然美貌海棠花”,想来是漂亮的,王英一见之下即陡生色心,可以作旁证。这样的人物,应该留待一位一等一的好汉——在我心目中,舍豹子头林冲而谁? 《水浒》中的人物,让人同情者未必让人佩服,让人佩服者则多无须读者的同情,唯有林冲同时赢得了我的同情和钦佩,同情他的遭际,佩服他的武艺和品德。梁山好汉,无情者有之,如武松、石秀;好色者亦有之,如周通、王英;不好色而笃于儿女情的,似乎只有林冲,看他对娘子的情义即可知道。这样一个人,夫人让高俅逼死了,总应让他有所补偿的,何况现成摆着一个扈三娘,何况扈三娘恰是被林冲生擒活捉,岂非“天成佳偶”? 所以我认定宋江是乱点鸳鸯谱,瞎了眼了,——虽然照书中后面所写,矮脚虎与一丈青跟着宋江攻城拔寨,时常夫唱妇随,双双出战,似乎是先结婚而后恋爱了。 以己度人 《孟子》里说“恻隐之心,人皆有之”。恻隐,是对他人的不幸表示同情。何以见得谁都有同情别人的能力呢?孟子没说。他是相信“人之初,性本善”的。我这里改一下,改作“测隐之心”,“测”是揣度、推测,“隐”是心思、他人的处境。“测隐之心”是一种理解他人的能力。是否人皆有之呢?无法证明,但我们宁信其有,否则人就无法相互沟通了。了解他人,我们往往还得通过自己,所谓“以己度人”,说的就是这个。度人而要“度”得准,不是件容易事。好人往往“以君子之心度小人之腹”,有的时候则又会“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以君子之心度小人之腹”,结果往往是吃亏,“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事后知道“度”错了,结果往往是惭愧。要想“度”准,取决于多大程度上能够“设身处地”。 人能不能真的做到为他人设身处地?这又是一个见仁见智的问题。反正比较难,极端的说法是绝对不可能。法国存在主义大师萨特就是这么认定的。前一阵“南艺”学生排演他的《死无葬身之地》,我去看了,虽说戏的结尾导演弄了个英雄主义的造型,跟狼牙山五壮士似的,减了几分“存在”的阴冷,观众还是体味得到,萨特真正想道出的,就是这个——人与人的无法沟通。这戏写的是“二战”时几个法国抵抗战士被俘后的经历。狱中故事,跑不了的主题是行刑、逼供,招还是不招。守住了秘密,是英雄,守不住,是叛徒。就那么简单。几个人不管出于何种原因,谁都没有道出真情,所以还是英雄,南艺的戏最后让抵抗战士一概高大起来,理据恐怕就在于此。但是萨特不关心这个,他把事情弄得无比复杂。关键是,被俘者在面对严刑拷打的同时,还在面对另一考验:他们能不能相信同伴不说出去。我们发现每一个人对他人的信任此时都变得极其脆弱,他们也不相信别人能够理解自己,尤其是在受刑以后——没有受过那样折磨的人怎能忖度自己内心发生的一切!最能证明人心之难通的也许是吕茜对队长的不信任。这位女战士与队长原是一对恋人,队长原本逃脱了,虽被作为嫌疑人抓回,却未暴露真实身份,也就没有受刑。恋人重逢,何其兴奋、激动,即使是在牢房里。谁想短短时间过去,吕茜受刑、被奸污后回到牢房,一切都变了。任队长怎样安慰、表白,她也无法接受,他所说的一切都成为他无法感同身受的明证。其他人对他的态度也相似,他们要守住的最大秘密就是他的身份,现在对于他们,他成了另一个世界的人,简直无法进入他们的世界。队长最后被开释了,其他人则都被处决。倘若队长与他们尚且不能沟通,世人又岂能理解他们承受的苦难?我们常说死者活在谁谁的心中,假如根本无法理解,那真是“死无葬身之地”了。 哲学家就是哲学家,萨特把他的戏弄得极其哲学化。哲学就是要抛开一切细节让根本性的问题原形毕露,萨特因此想出了极端戏剧化的情境来呈现他的问题。谢天谢地,我们没有被抛掷到这样的情境中。所以我还相信以己度人的可能——我也不愿意去面对什么“从绝对的意义上说”,“绝对”是哲学的概念,我们并不活在哲学中——或者套西哲的话,即使以己度人真的不可能,也要相信那是可能的,否则就应了萨特的名言—“他人即地狱”。 题赠(代后记) 写一本书,而后也竟印出来了,爬格子的人待出版社送的样书拿到手,当然就想到分送给朋友熟人抑或同行看看,要送人,当然又不免要在扉页上留几个字,算是纪念。在一本本书上题字正如收藏家摩挲一件新得的宝物,发烧友邀同好聆听刚搭好的音响,或许是品尝不足为外人道的一份兴奋之情的最好机会,可惜虽然分属码字之徒,因为笔头太懒,一直无缘领略到这份欣喜。旁人时常会问起:“你就不想写点东西?”照例是打哈哈道:“写书的是厨子,只管炮制,咱是书的美食家,专司品尝。”话虽如此,见到熟人朋友一本一本地出书,未尝不眼红,何况按照某种说法,下不得厨的美食家算不得够格的老饕呢! 既然眼红,有时不免也就弄弄笔。两三年前译了夏志清先生的《中国古典小说》,一家出版社答应出书,几个月后,校样也便寄来了。翻看校样时的欢喜莫名,自不必说,虽说译书比不得著书,好歹也算整出了一本书来。这份欢喜大大鼓动起我的“超前意识”,晚上躺在床上,便提前想着书出来后要送某某、某某,又想题的字不可落俗套,给最亲近的人,当写“但愿日后能送你一本自己写的书”,送书而兼许愿;送给师长的,当备及谦恭,符合晚辈的身份,亦且表示不忘栽培之恩。就中要送一位同窗的,颇费踌躇。此人于旧文人的许多讲究颇有几分喜好,包括题赠之类。第一本小说出来送我,特别交代“随便题了几句话”,说是随便,其实是费了些心思的,“无限幼稚,不尽荒唐”,自谦而实自负。送书给他,当然不可造次。望着天花板斟酌良久,到底憋出了这么几句:“书是好书,译是硬译,叨在书好,或可一阅。”因是翻译,这么写似乎也还得体,“硬译”二字道出水平不够,译来费力,是实情,又有自谦之意,还有上世纪三十年代鲁迅等人的那场笔墨官司作出处,“用典”当得起“浑成”二字吧?想想有几分得意,默念了几遍,怕到时候忘了,谁知用得着我那些穷讲究的时候书竟是迟迟不来,最后出版社来了一封信,说是因为那时的行情,书决定不出了。我的过于超前的一场欢喜化为丧气,自以为得计的几句酸文当然也终至于“吟罢低眉无写处”了。 好多年过去,现在是真有一本书出版了。这是自己写的,不比翻译,终隔着一层。若说没有一点兴奋,那是打诳语,不似几年前的喜不自禁,却是实情,因为同辈中许多人早已出了书,有的已是两本三本了。兴头不高之外,还有一点怀疑:旁人收到书当真肯破功夫好好地读读吗?恐怕有许多人写上“雅正”、“纠谬”、“惠存”之类,其实也并不指望能回收到多少“指正”的。有此一念,再想当年还费心思玩文字游戏,实在太把自己当回事。于是索性在书上循例写上“指教”的字样。只是一边写一边还不死心,若是发出声来,那就近乎“哀鸣”:但愿有人还愿看看吧。 ---------------------------用户上传之内容结束-------------------------------- 声明:本书为八零电子书(txt02.com)的用户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仅供预览交流学习使用,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如果喜欢,请支持正版,以上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